南海石油调查:越南已开采30年获利超过250亿美元
2010年03月09日 09:39南风窗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石油探进头来

2004年7月,国土资源部向中石油股份公司发放了南海海域勘探许可证,允许勘探和开采18个位于南海南部海域的深海区块,包括南沙群岛地区的区块。

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一研究员透露,中石油公司获得的矿权面积大约在10万平方公里。而此前按规定,中石油仅限于陆地上及5米以下的浅水区开采。其余则是中海油一统天下。

中石油“下海”后,鲶鱼效应出现。2005年,中海油总公司调整了南海战略。据该公司人士透露,未来5年,南海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建设投资以及利用外资的规模都将大大超过前5年,将向深海推进,为下一步开发南部海域作准备。

2005年12月初,中海油先后与美国丹文能源公司、科麦奇公司以及加拿大赫斯基能源公司签署了珠江口海域不同区块的深水油气开发协议。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说,这是改变南海石油开采长期存在的“重北轻南”现象的一个步骤。

中石油“下海”,中海油虽然感到了压力但并不担心。而支撑中海油底气的有三大因素不可忽略。

首先,在南海海域,只要没有“争议”、油气资源丰富并相对容易勘探开发的区块已经被中海油买下。

其次,深海开采技术问题。在海洋浸淫了20多年的中海油,通过自营和合作的方式,也仅仅掌握了部分技术。目前我国深海油气开发仅在300米水深之内,而国外已达到3000多米。

中海油拥有的海上油气专营权也是中石油无法绕过的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规定,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统一由中海油负责,并享有合作海区内进行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的专营权。

以上诸多因素决定,中石油在南海的石油勘探开发,只能自己勘探、开发,如果想借鉴中海油通过出让49%的权益模式来实现技术上的突破,在海上专营权没有打破之前,此举显然行不通。

在这种情况下,要么国家出面协调或者修订《条例》打破海上专营权,为中石油在南海钻探开发创造条件。很显然,这会招致中海油的阻力并极力反对。于是只剩下两种方式供中石油选择,雇请专家团或者自己进行深海勘探技术的探索和创新。

20多年来,中海油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取得了在近海石油勘探和开发技术的飞跃,但由于深水勘探领域的限制,其钻井和开采技术还远远没有达到突破。眼下通过中石油“下海”的安排,可以实现深海技术的突破吗?这无疑会给中国的能源战略,能源合作,能源外交等提供更大的发挥空间。

事实上,在去年中海油收购优尼科的叫价上,收购目的除了资产及其储量外,还有一个因素就是优尼科拥有强大的深海开采技术,当时中海油另一个深层次的目的就是借收购,进入深海领域。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查闻   编辑: 唐毓瑨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