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专家:南海争端警示中国有必要拥有航母
2009年03月21日 09:57新京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新京报:形成这样的局面,是不是因为有这些国家之外的力量干预?

倪乐雄:西方势力虽然没有直接卷入南海之争,但从围堵中国的大战略考虑,我认为,他们可能乐见中国南海诸岛被蚕食。对某些潜在对手来说,在南海争端中他们的倾向性是明显的,这种倾向性现在已被东南亚一些蚕食者充分利用。

据称某些国家对南海争端原来的策略是“不介入”,现在是“介入而不卷入”,说明他们想在自己不付代价的前提下来损害中国的利益。这种情况下,我们如果一味低调退让,他们就会得寸进尺。

对策

中国渔政船开赴南海看似寻常,回味无穷

新京报:对待这个问题,我们国家应该持什么态度,采取什么样的应对策略?

倪乐雄:我们是有着千年农业传统的国家,过去对海洋不够重视也是情理中的事,因为我们的生存依赖土地耕作,社会经济结构不依赖海外贸易。

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传统“内向型经济结构”快速向“外向型经济结构”转换,这种现状和前景下,南海诸岛区域陡然具有了海洋资源的依赖、海上生命线的保护、国防纵深的需要三重巨大的意义。

所以,我们首先必须认识到,国家利益不能被损害,应该在必要时发出明确信号。

新京报: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倪乐雄:菲律宾通过领海基线法案后,中国外交部18日发表声明指出,黄岩岛和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任何其他国家提出主权要求都属非法、无效。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王光亚紧急召见菲律宾驻中国大使馆临时代办,对菲方提出“严正抗议”。

但实际上,因为存在严重争端,我们在解决领土纠纷时倾向于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所以南海许多地方没有划分领海基线,更没有以国内立法的方式来制约他国。但现在某些国家却用这种方式来侵犯我们的领土领海,必要时我们也需要采取“对等升级”的行为原则。

目前对我国来说,防止海洋资源继续被窃取,不是军事力量的问题,而是观念问题,是决心和勇气的问题。

新京报:抗议之外还有哪些解决办法?

倪乐雄:目前国际上海洋争端的解决有自愿调解和强制解决两类方式。自愿调解分为双方自愿协商解决,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84条规定双方自愿调解;强制性解决方式,一是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组成的仲裁法庭进行仲裁,二是将争端提交国际海洋法庭,三是提交给国际法院进行仲裁,这三种方式虽有强制性成分但都属于和平解决方式。另外,还有有效占领和使用经济、政治、军事威慑压制,取得控制等方式。

现在这些国家采取的往往是“抢先占领”的伎俩,先占了再说。造成这种复杂情况的原因是:我们综合国力和国防军事威慑力尚未强大到邻国不敢“抢先占领”的程度,而一些国家错误的理解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越发肆无忌惮起来。

所以,我认为,外交抗议是必需的反应程序,当然,面对他人变本加厉的行为,仅仅抗议是不够的,如果《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不为他国所遵守,最起码我们应采取对等升级的行动原则。比如我们能否考虑派出高官前去该岛视察以示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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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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