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军潜艇军港被渔船包围 军用航道常被堵塞
2010年03月03日 08:30解放军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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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航潜艇“遭遇”渔船。摄影 彭纠

不容回避的话题——

有法可依执行却难

国无防不立,民无军不安。军事设施是国家巩固国防、抵御侵略的重要依托,与国家安危、民族命运息息相关,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保护。

《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在军事禁区和管理区内,严格禁止设置各类非军事设施。渔船随意进入军港占用航道也为法律所明文禁止。军港内撒下的渔网、堵塞航道的渔船、出入军港的群众,都可能对海军舰艇部队遂行军事任务造成影响。

《海军军港管理条例》第二节第37条明确规定:军港港池、航道和锚地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设置固定网具、养殖设施或者从事有碍舰艇航行、锚泊安全的活动。第二节第44条规定:不得在港池、航道内游泳、钓鱼、捕捞和养殖。第二节第34条规定:严禁地方船舶进入军港水域观光、游览……

有法律法规做后盾,执行起来为何常遇“梗阻”?记者通过调查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国防观念淡薄。军港周边个别群众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正如一位搞养殖的渔民所言:“这么好的避风港,光让舰艇出入太浪费了,和平时期我们占用一下,要是真打起仗来,我们撤走不就行了!”

——缺乏有效管理。港区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当地公安、国家安全、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渔政)、工商、林业、海洋等多个部门,仅靠部队的力量远远不够。

——执法力度不够。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保持法律威严的必备前提。执法力度不够,导致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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