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30年地权再变革 确权农地承包"长久不变"
2008年10月15日 18:08中国新闻周刊 】 【打印

土地流转来自政府力推

2008年4月,靳应棋所在的四街村被沁阳市列为20个农地流转试点村之一。除四街村外,进入试点的还有12个村为城郊村,在当地都属于相对富裕的村庄。

沁阳市发起的农地流转试点,是沁阳市农地流转运动的一部分。政府主导下的土地流转直接指向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农民组织化和农村工业化、城镇化。

这场运动的起因,来自2008年初的一篇有关沁阳市西万村农地流转的内参报告。这篇报告高度评价了西万村将整村土地流转、成立股份公司开发生态农业园的做法,认为这是土地制度的一个创新。

报告刊发后,中共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总结推广西万村的经验,沁阳随即被河南省树立为农地流转改革的先进典型。

到了9月份,安徽、山东等地政府还派出考察团,前来取经。

一场由政府主导的农地流转运动就此在沁阳展开。

从2008年3月开始,四街村村长靳军接到的“来自上级的任务”就明显比以前要多。沁阳市委市政府先是组织西万村土地流转现场观摩会,然后又出台了诸如《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沁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办法》等文件和规定,并在全市开展试点推进。

5月份靳军又接到通知,沁阳市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成立了市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5月下旬,“西向镇四街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的牌子就挂上了四街村村委会的大楼门口。服务站专门负责接受农户申请托管的土地。

事实上,大规模的农地流转早已在民间私下进行。沁阳市农业局农经站站长郑建东向本刊记者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初,沁阳市农地流转总面积超过3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7%,涉及12个乡镇办事处、175个村、近万名农户家庭。

郑建东还介绍,目前沁阳市存在多种土地流转方式,包括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外转租、土地信托、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入股、转包、出租、转让、互换、代耕等。

四街村村长靳军透露,该村自1982年“分田到户”,施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民间私下的农地流传就已经开始。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随着外出打工的村民越来越多,农地流转也日益普遍。由于流转大都是私下进行,有的甚至是口头协议,因此村委会未能进行相关统计。

村干部当上种粮大户

四街村隶属于沁阳市西向镇,全村共有2280口人,1100多亩地,人均耕地不足半亩。事实上,整个沁阳市48万人中,农业人口超过80%,农民人均耕地刚过1亩。该村超过一半的村民在从事玻璃钢相关工作,非农收入占据村民收入70%以上。

被确定为农地流转试点村后,村长靳军就开始忙着制定流转方案。

方案最核心的问题是,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包后的补偿标准和流转农地的承包费用如何定价。

5月中旬,靳军召开了由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参加的会议。农地流转方案草稿初步规定,每亩流转承包费用为500斤小麦/亩。靳军解释说,转包费用之所以按小麦实物计算,而不是以货币计算的原因在于,规避小麦价格涨跌影响。

草案还规定,土地流转的农户,按老、中、青、幼四个年龄段给予不同的粮食供应标准,即0~7岁、8~15岁、16~65岁、66岁以上分别按每人每年150斤、250斤、300斤、250斤标准供应粮食。

村民靳军良,早在5年前就将家里的2.5亩地交给其兄长免费耕种。一听说土地流转政策后,他第一个跑到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登记流转。

按上述草案规定,靳军良家里有5口人,其中4个人按每人每年300斤小麦供应,1人按250斤供应,因此全家每年应该得到1450斤小麦的供应。但如果按2.5亩流转农地面积、500斤小麦/亩的承包费用计算,靳军良全家每年从承包人那里得到的小麦只有1250斤。村长靳军表示,其中的200斤差额将由村委会补全。

到了6月,四街村255家农户同意按上述标准将自家农地流转,累计可以供流转的农地数量超过800亩。

不过仍有接近三分之一的农户选择继续耕种自己的农地。现年35岁的村民马晓华就拒绝流转农地。“我在家闲着也是闲着,不如种点地”。马晓华说。

与此同时,登记申请承包土地的村民也多达60多名,但由于超过一半的申请承包面积低于规定的最低承包数目100亩,因此最后确定下来承包候选人只有不到20个。村长靳军解释说,100亩这一下限标准的制定,主要是着考虑到规模经营。

在这20个人的报价中,以靳应棋为首的、包括靳悦礼、靳锋、陈国政、张国振在内的5人联合竞标团队报价最高,达到498斤/亩。最后通过协商,与村委会达成500斤/亩的承包价格。

“靳应棋等人中标主要是价格合理。他们是中标后成立合作社,能种好这800亩地。”村长靳军说,“如果你有钱,但不是种地的人,我还不会给你承包。只有喜欢种地,又有种地技术,而且没有别的副业的才行。”

目前,靳应棋的另外一个身份是四街村村委会委员。据村长靳军透露,靳应棋没有参加眼下正在进行的四街村第6届村委会选举。这意味着靳应棋的名字不会再出现在新一届村“两委”人员名单中。

从7月开始,靳应棋等与同村的355户老乡挨个签订了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获得了共计856.4亩农地的承包经营权。这856.4亩农地的10年经营权,在9月11日,沁阳市举行的首次农地经营权交易会上,得以最终确认,占据当天农地流转成交量的近三分之一。

“合作社比农民更懂种地”

7月22日,在四街村村委会的建议下,靳应棋等5人,每人出资5万元在沁阳工商局注册成立了沁阳市金盛和农业专业合作社,靳应棋为法人代表。据靳军介绍,这25万元注册金将一直作为保证金,抵押在村委会处。

10月11日,当《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靳应棋时,他刚刚从沁阳市科技局开会回来。“会上主要是宣传要加强种田的科学意识,比如要搞粮食深加工,化肥的合理运用。”靳说,科技局的领导还问了这些种粮大户的打算。

说到打算,靳和他的4名同事计划在800多亩的耕地种上小麦和大豆,甚至还打算明年投资30万元?50万元,建一个豆油厂,进行大豆深加工。

而四街村村民的惯例则是种植小麦和玉米的组合。村民马晓华说,大豆比玉米的价格每斤要贵2元,但是种不好,收益还赶不上玉米。因此,很多村民为了避免风险,通常还是选择产量更为稳定的玉米。

“合作社比农民更懂种地。”村长靳军说,合作社大规模种植与小农单个种植相比,其优势一是亩产水平更高,二是种植结构优化。

靳军举例说,四街村小麦亩产通常为800斤左右,但是他预估合作社的麦子亩产至少能达到1000斤,按照2008年河南小麦收购价0.8元/斤计算,仅此一项,每亩即能增收160元。

由于靳应棋等人此前并没有大规模种植的经验,因此具体的种植技术值得求助于专家。9月底,他们特地请了河南农业科学院的专家来对这800多亩农地进行了土壤分析。

眼下,靳军已经把农地流转的目标转向村里其他300多亩农地,他计划到明年帮合作社增加200亩地。 ★

宁波:土地换股权试验下一步

在城市化过程中被动的宁波农村土地换股权试验,在改革7年后,集体资产是否还应该集体运营成了问题

★ 本刊记者/杨龙(发自浙江宁波)

土地换股权的全国试验区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目前遇到了新考验。来自江东区宁江村的调查显示,村集体资产的运行效率受到质疑,村民们要求分掉资产的声音也像以前一样存在。

分红每年必须涨,不涨就是董事会失职

运行了7年的宁波市江东区宁江村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制度,出现了新矛盾。

宁江村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郎贵华现在很害怕接到股东的电话。有人打电话到他的办公室来质问:“青菜都涨到5块了,我们的分红怎么涨得这么慢?”随着村集体资金的积累,管理者们开始发觉,压力也越来越大。持有货币资金较多的合作社,不论是管理者还是股东,开始希望干脆把现有的货币分到股东手中,减少投资的风险和压力。

“老百姓觉得集体的资金放在这里,必须每年都涨,不涨就是董事会的失职。”

迫于这种压力,郎贵华们宁愿选择集体资产固步不前,也不敢承担发展的风险。宁江村选择的是风险最小的租赁经济。然而,可供开发的土地越来越少,合作社的租赁经济即将遭遇发展的瓶颈。

“这样的大锅饭不好吃啊,老百姓们没有风险意识,集体的东西首先想到的是保值,经营不允许有风险,不然老百姓还不把你的皮给剥了。”

不满意的还有合作社的董事们。7年前的改革,将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者们直接推向了市场,使得原有的村干部成了董事,但这些经营者的收益却依然按照行政体制来进行。

宁江村一间办公室墙上的财务公开报表显示,宁江村5位董事会成员,3位监事会成员的月薪为1.2万元,几年来几乎没有上涨。董事长郎贵华告诉记者,不管做得好不好,工资都不会大幅增加,还不如自己做工厂。宁江很多做得很好的工厂主,就很明确地表示,“不要选我做董事,我有自己的厂要做。”

原东郊乡干部,现任东郊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徐益波也告诉记者,按照《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不管董事会成员贡献有多大,工资不能超过2万元。《章程》还要求,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不得经营其他企业。

股改的那一年,老村长董敖其就卖掉了自己的工厂。

合作社虽然在按照房产公司的模式运营,却并没有进行工商、或者社团法人登记,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按照行政体系进行管理,体制相对僵化。其董事长也不能履行法人代表的权利和职责。公司就是一个大集体,董事会成员和股东之间股权平均,经营者们很难实现快速高效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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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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