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黑除恶:受贿行贿案占九成 大要案比例较高
2009年10月25日 10:20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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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漏犯漏罪

各级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案件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两个环节,从看似“散案”、“个案”的犯罪案件中把握和发现黑恶势力犯罪,并及时进行追捕追诉。

市检察院二分院公诉部门受理由梁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经梁平县检察院报送分院审查起诉的袁武林、陈中华、高扬等13人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后,经过认真审查,发现该案袁武林、陈中华、高扬等8名被告人还有涉黑犯罪事实存在,市检察院二分院公诉部门立足“打早打小”的“打黑除恶”工作要求,组织精兵强将,加大审查办案力度。为达到既要防止拔高定性,也要防止监督不力放纵涉黑犯罪的要求,在公诉部门领导的精心指导下,承办人制定了详细的追诉涉黑漏罪的补查提纲,督促公安机关进行了两次补充侦查。为了确保监督准确、到位、有力,公诉部门领导及业务骨干多次深入侦查办案第一线,面对面地引导侦查取证,及时补充和完善了该案涉黑犯罪的证据体系,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这起普通刑事案件中,一举成功追诉了袁武林等8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漏罪。最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

近日,该院依法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袁武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陈中华无期徒刑,其余涉黑犯罪成员分别被判处1年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

当前涉黑案件的特点

据市检察院分析,当前受理的涉黑案件已呈现出人数众多、体系庞大、背景复杂、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等新特点、新动向,全市检察机关在引导侦查取证中,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方案,注意收集、固定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及其团伙聚敛的财物和收益的证据,查清支撑黑恶势力的经济来源,加强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所得的追缴力度。

全市检察机关打黑除恶基本情况

●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提请批准逮捕黑恶犯罪嫌疑人804人,批准逮捕700人,不批准逮捕72人,其中以涉黑罪名批准逮捕355人;

●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6件525人,其中涉黑案件13件344人,涉恶案件43件181人;

●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7件198人,其中起诉涉黑案件8件169人(以涉黑罪名起诉136人),起诉涉恶案件9件29人。

●对与黑恶犯罪有关的职务犯罪已立案侦查45件50人,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职务犯罪被告人5人。(截至10月18日)

市政协委员呼吁建立打黑除恶长效机制

在23日举行的市政协主席接待日上,市政协委员呼吁,应当尽快建立长效机制,将打黑除恶进行到底。

国庆前,市政协委员张遇鸣在市公安局汇报会上了解到我市打黑除恶进展情况。“黑恶势力的行径令人发指、触目惊心。最令人痛心的是那些‘保护伞’,他们原本是人民的‘保护伞’,但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张遇鸣认为,之所以有的党员干部走上犯罪道路,沦为黑社会“保护伞”,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在选人、用人机制上还存在问题。“从体制、机制上讲,就是权力缺乏监督、制约。”

他建议,在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权力的监督体制,同时,建立打黑除恶长效机制,真正建立一个平安重庆。

市政协副主席彭永辉也表示,打黑除恶铲除了大批危害严重的黑恶势力,社会治安得到了有效整治。通过打黑,缓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同时也纯洁了、锻炼了干部队伍,特别是公检法这支队伍。通过打黑,为重庆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办案中,要把案子办成铁案,要经得起法律、实践的检验。(记者 戴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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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高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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