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锡锌:
其实,我认为红基会当然具有更加准确的信息,而且它具有直接的,它不是去求证,不是去探寻或者疑问,它有直接的数据。比如说我们看到,就在昨天,其实红基会已经把这些数据都披露出来了。在两周之前,当公众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它难道不可以做吗?
主持人:
但它为什么没有做,您分析?
王锡锌:
我觉得,这里面当然可能是一种猜测,因为我们今天做了节目、做了一些研究,可以说这些研究也表明,许多的慈善机构在今天中国的这种慈善体制环境下,它可能也有一些难处。比如说,如果有人或者企业承诺了要捐款,但是捐款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及时、充分地到位,而这时候慈善基金会如果突然跳出来说,某某明星、某某企业,他的捐款没有到位,可能对于承诺捐款的一方来说当然是很没面子的事。那么试问下一次他还会给你这个基金会那么慷慨的承诺吗?既然你这样不给我面子,可能我下一次就不会那么慷慨承诺了,更谈不上慷慨解囊了。所以我觉得,慈善基金会可能也有它的一些苦衷。
主持人:
那如果它有这样的苦衷的话,人们就会问了,这回因为是章子怡,是生活在风头浪尖,所有人关注下的大明星,所以她这件事儿会被网友、普通人给抖露出来。那如果知名度不如她,有钱的程度不如她的人,会不会也出现这种我承诺了,但是我没捐这么多的事情,也是出于您刚才说的那种考虑,相关的慈善组织也不会出现把这件事儿抖露出来这种现象,而我们是不知道的?
王锡锌:
应该说,这样的情形可能是比较多的。我们能够知道的通常只是那种在公开的场合,特别是在有媒体报道的场合作出的承诺,因此这种承诺不仅仅是对基金会的承诺,其实它也是对公众的一种表态。这个时候,当然一方面表态产生效益,但是另一方面,公众也多了一双眼睛来盯着他。所以最好的办法,要真正解决这种承诺了不到位、不及时、不充分到位的情形,可能还是要有一个基金会和受捐助的组织,有制度化的、充分的捐款信息对社会公开的一种制度,如果把你这明白账摆出来,那么承诺了不捐,这样的情形很快就会被公众所知晓。
主持人:
王教授,说到这儿,我们不妨听一听一位专门做慈善事业的徐永光先生(的看法),徐永光先生是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徐先生,你好。
徐永光(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你好。
主持人:
我们知道您是南都公益基金会的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您在日常工作中有没有遇过这样的事情,就是说某一个人承诺捐这么多,但是最后没有捐到这么多,这种事儿常见吗,您遇到过吗?
徐永光:
过去我在青基会的时候,那是一个公募基金会,遇到过承诺捐款最后没有捐的,甚至有的是签了协议最后没有到位的。
主持人:
这种事常见不常见?
徐永光:
不是很常见。
主持人:
那您怎么看待这种现象,我说出去的话,我没有实践我的诺言?
徐永光:
现在媒体上讲所谓“诈捐”,我觉得这个帽子倒是扣得比较大,所谓“诈捐”就是欺骗行为了,这样的情况我认为还是比较少见的。
主持人:
您觉得不准确?
徐永光:
不准确,比较少见,但是有一些欺骗,那是一个恶性的东西。但是有的是承诺了以后,比如说因为本身这个钱一时没有筹足,捐款到位不及时,结果被人家追问你是不是诈捐。
当然,我感觉媒体在报道的时候通常也不是很严谨,有时候也会有一些偏差的,我相信会有这样的情况。
主持人:
那您具体到章子怡这件事情上,她本来承诺说是100万,最后被大家发现是84万,少了16万。您怎么看这事儿,您怎么定义这件事儿呢?
徐永光:
我觉得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扣“诈捐”的帽子我是不同意的,因为它也会有各种原因。
主持人:
徐先生,我想听听您的看法,现在出现的这种我承诺了,而没有我承诺的那个程度,您觉得出现这种现象什么原因最主要?
徐永光:
现在就是捐款有时候是表现的不严谨的,就是说有时候大家在一起举个牌,实际上他并没有做什么协议,而是说这一笔捐款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下面,捐受双方坐下来谈捐款怎么使用,怎么监督,要有协议来规定。如果有了协议没有捐款到位,那就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的。这样口头的承诺或者举牌,最后捐款没到位,实际上你用法律的程序去追究责任也是有困难的。但是,我觉得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在于,人们对于捐款这样一个在法律规范下面的行为,有时候并不重视或者不懂,或者我们一些基金会也没有严格地按照法律的程序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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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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