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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钢丝”上的地方财政:基层政权对社会稳定控制力削弱
2009年11月16日 15:59新华社 】 【打印共有评论0

重振地方财政

“历史经验表明,政治危机往往以财政危机为先导,又尤其从地方政府开始。在财政危机下,地方政府采取更加露骨的手段攫取政府收入,从而加剧社会矛盾和冲突,逐渐失去统治的合法性。”上述政府治理研究专家感触颇多地告诉本刊记者,一定程度上,财政危机很可能成为社会政治危机的导火索。

这种由基层财政所引发的国家治乱变化,被称为“黄宗羲定律”。他以为,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能否成功建立公共财政制度,是能否摆脱“黄宗羲定律”的关键,“而建立公共财政,必须继续深化财政改革。”

其实,财政改革能够有效地将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解决二者之间的脱节问题。两者之间应该配套进行,而两者配套的交汇点就是财政。他分析说,其一,财政改革不至于引起激烈的社会震荡,能够在规范的政府运行过程中得以实现;其二,有利于解决横向和纵向的政府间关系,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根本上解决地方财政的困局。

采访中,就如何重振地方财政,尽管各级财政官员以及专家争议众多,但综合基层实践和中国国情,改革的几个基本方向已经有所共识:

首先,合理确定政府间事权划分。这主要包括两大内容:其一,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社保等大宗公共产品的政府责任,现实国情下,只能是中央和地方的共同责任,但一定要明确各自承担的比重;其二,财政层级体制的扁平化改革应该加快推进,比如“省管县”、“合乡并镇”,使得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关系在省与县之间进行划分。

其次,建立较为稳定的地方税源,赋予地方政府可靠的财力。必须为地方政府尤其是县乡政府划分能确保基层稳定发展的税收,应该考虑将适合地方政府征收的资源税、财产税和环境税留给地方或大部分分成。至于中央加强“两个比重”,应更多考虑中央层面实现税费统一的公共预算完整性改革,而不是在税收上继续挤压地方。

其三,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转移支付重点保证的应该是各地达到统一要求的最低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而非财力均等化。因此,需要加大的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而不是支出效率差、透明度低的专项转移支付。随着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减少对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要求,可以避免县乡政府负债或者做假账。

其四,地方财政支出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这是地方财政逐步走向公共财政的关键前提。《瞭望》新闻周刊调研中发现,这方面浙江经验值得借鉴:“收入一个笼子”,实行预算内、外收入统管;“预算一个盘子”,全面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支出一个口子”,严格政府性支出管理。

不少专家认为,现阶段,这几个方面的改革比较现实,“如果积极推进,完全可以积小胜为大胜以取得财税改革阶段性成果,有助于切实解决当前最令人担忧的地方财政困难的危险局面。”(记者王健君)

稿源:《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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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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