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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做生意现象调查:官商交织困局难解
2009年05月04日 13:00人民论坛杂志 】 【打印已有评论0

网友观点分歧很大

支持方

有相当一部分公务员并非高薪,也就仅仅是达到温饱而已。如果遇上配偶下岗或失业,生活就相当不好过。特别是家人如果身体不好,那生活压力是相当的重。再加上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价值观的变化,人人都在追求物质财富,所以有部分公务员做生意。当然其中也不排除有的公务员利用关系或职权做生意。我个人认为要区别对待。(网友IP:218.8.55)

我是一名在镇政府工作的公务员。工作两年来,我并未感受到公务员有多么自由的时间,多么高的薪水。我一个月也就不到1300元,一个人生活都有问题。不说别的,光是买套房子都需要我不吃不喝工作15年才行。如果我们不兼职,那么如何解决自己的衣、食、住、行?连自己的生活都没有保障的时候,如何兼顾他人?现在的人们都只会以偏概全去看问题,眼睛总是盯着高层部门的高薪公务员,就一棒子打翻所有公务员,这对我们基层公务员而言很不公平。(网友IP:60.217.241)

公务员做生意,我觉得要摆正心态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如果公务员从商,一定要做到深入企业,深入民生,为国家建言献策,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既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又能向社会提供就业岗位和引领市场经济走向规范化。(网友IP:222.141.52)

反对方

公务员做生意是典型的权力寻租。公务员利用自己掌握的公权力,为自己广开财源。这不但影响公务员的本职工作,而且影响政府在百姓心中的形象。更重要的是,公务员做生意,会导致市场竞争不公平,必须予以制止。(网友IP:219.153.76)

公务员拿着国家俸禄,就应该全心全意为民众服务,难道除此之外还有时间干别的吗?若是那样,就是定员不合理,工作做不饱满,白拿纳税人的钱。(网友IP:202.108.251)

既然有法可依,那公务员做生意的现象存在就是政府管理部门工作没到位。公务员本来就是特殊身份,在特殊身份下利用职权做生意,肯定会造成不公平的竞争,甚至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国家应该出台相关政策,严厉查处公务员做生意,以单位为范围自行清查,或者政府部门开通网上举报电话。(网友IP:202.108.242)

我强烈反对公务员做生意,原因如下:一是公务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不管是待遇、福利、地位以及工作的特殊性都不允许其从商;二是给公务员的权力腐败开了绿灯;三是如果他觉得待遇低可以辞职,去做生意、创业等;四是公务员分享的改革成果已经相当丰厚,不应该与民争利;五是对社会的稳定也极为不利。(网友IP:222.246.137)

中立方

公务员做生意的现象既然存在,就有其深层次的原因。个人认为,疏导规范永远比政令禁止好,这跟大禹治水的道理一样。我建议采取如下措施:第一,本职工作要称职,评价体系中要增加民众评议;第二,公开透明,疏通群众监督渠道;第三,财产申报、组织审查和专业审计并举;第四,坚持回避原则,有切身利益关系的要禁止。(网友IP:61.175.171)

这种现象是公务员队伍基数过于庞大,公务员特别是基层普通公务员法定收入不足以养家糊口的一种扭曲反映。大幅度精简机构、裁撤冗员、压缩行政开支,公开公务人员的收入和财产状况,让公务员能过上中等水平的生活,这才是治本之策。(网友IP:219.153)

“官”“商”错位的角色边界

——专家激辩公务员做生意现象

特邀专家

姜明安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王明高 国家社科规划《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问题研究》课题组组长

应松年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教授

黄苇町 红旗出版社原副总编辑

刘庆龙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公务员做生意的种类越来越多

可以说社会有多少种经济体,公务员就有可能介入多少种;有地方政府为发展经济而公开鼓励的,也有公务员出于种种考虑秘密进行的

人民论坛:自上个世纪80年代至今,党政干部或公务员经商、做生意的现象就一直存在,这种现象呈现出怎样的发展演进脉络?新时期又有什么新的特点?

姜明安:上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社会刚刚开始转型,这种转型必然要求人才资源的配置与之相适应。但是,在当时的中国,人才,特别是精英型人才,大多集中在政府机关。政府机关人才过剩,人浮于事,而市场却人才奇缺,特别是管理型人才、开拓创新型人才奇缺。但是,由于当时中国不仅人才资源市场尚未形成,而且“官本位”观念太强,很少或几乎没有官员自愿辞官而去冒市场竞争的风险。因此,这种人才资源配置失衡的调节任务只能主要由政府承担,而不是由市场来完成。政府通过一系列政策性措施,如停薪留职、经济补偿、优惠贷款、减税免税等,鼓励和推动官员“下海”经商办企业。现在来看,当年政府鼓励和推动官员“下海”经商办企业的政策无疑是正确的。

王明高:改革开放之前,不存在公务员做生意的现象。而改革开放之后,则出现了个体经济和一些暴发户,各行各业都在经商办企业,特别是领导干部及其家人子女等做生意的现象开始出现,并产生了很多负面效应。

应该说,基层公务员做生意不是普遍现象。但是现在基层确实存在着,这有几种情况:第一种,主要是经济比较困难的县为了发展经济,但是资源有限,于是就鼓励有经营头脑的领导干部去经商,即招商引资,按照他们招商引资的数额给他们一些费用的补偿,这是政府为了发展经济的一种鼓励措施。

第二种,有的人在当公务员期间掌握了比较多的社会资源,如与某个矿山的老板建立了很密切的关系,或者他的家人朋友在某个领域做生意。先作公务员然后再辞职做生意的人,往往是在现在从政的时候为未来做好铺垫。

第三种,有些比较清闲的单位,或者人多事少的单位,或者不是很重要的部门,平时空闲时间比较多,而单位经济效益又不好,所以单位允许个人停薪留职去做生意。

第四种,有人在单位受了处分,或者人际关系不好,或者出现了什么变故,使得他不能在单位继续工作下去,而辞职去做生意。

应松年: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公务员经商办企业经历了两方面的变化:其一,由公务员亲自经商办企业转变为公务员的配偶、子女等利用公务员的职权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其二,经商办企业的形式越来越多,由传统的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演变为从事有偿中介、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形式,监督难度日益加大;其三,对公开兼职的情况,如厅局长兼董事长、总经理等现象,虽三令五申禁止,实际上仍广泛存在,缺乏严格的法律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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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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