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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利息税具有劫富济贫功能不应取消
2007年04月23日 07:41投票数: 顶一下  【

中国经济周刊4月13日报道 28名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取消利息税,因为“利息税触及最多的是中低收入者利益”;而财税专家认为,利息税目前还不会取消,而且利息税的功能其实是“劫富济贫”。

与个人利益息息相关的“利息税”存废话题,近期再次热了起来。3月7日,包括知名经济学家吴敬链在内的28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取消个人存款利息税(下称“利息税”)的提案。提案发起人估计“两个月内会有答复”。

从递交提案至今已近一个半月,该提案如何答复成为了舆论关注焦点。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该提案已经转到财政部,财政部目前正在研究答复这些提案,并已批转给相关单位处理。

“可以肯定地说,对个人存款利息所得征税不会取消。所得税中的收入,基本上是用于转移支付、支援不发达地区。”被称为政府智囊的税制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利息税再临十字路口

“前些天,我打算买车,就从银行取出了一个一年期15万存款,然而最后到手的利息只有3024元,被扣掉的利息税就有756元(调息前一年期利率为2.52%,利息税20%)。”在某大型国有企业工作的李先生对《中国经济周刊》说,“利息已经就够低的了,怎么还要扣这么多利息税?炒股红利这些都不收税,为什么要收利息税?”

其实,像李先生这样心存疑惑的人不在少数,他们认为在低利率时代,利息税不应该再征。日前在新浪网开展的一项共有16586人参与的调查显示,95.29%的人认为“目前的利息税制度不合理,赞同现在取消”,在相关的1万多条留言中,也几乎是一边倒地支持取消利息税。

在“两会”上关于取消利息税的提案称,利息税触及最多的还是中低收入者利益,再加上通货膨胀因素,目前银行存款实际已是负利率。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财税专家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利息税是否取消,不是一件小事,涉及一年近500亿的财政收入问题,不是财政部就可以自行决定的,要经过国务院总理办公会甚至全国人大会议表决。

1999年开始施行的利息税,现在似乎又一次走到了十字路口。

近日,《中国经济周刊》分别采访了两位国内权威的财税专家—高培勇和刘尚希,他们对利息税的功能和取消与否,表达了与政协委员提案不同的看法。

“利息税不会取消”

利息税全称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主要指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存储人民币、外币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事实上,利息税在中国并非一直落地生根,新中国成立以来,利息税曾两度被免征,而每一次的变革都与经济形势密切相关。

1950年,我国颁布了《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对存款利息征收所得税。但当时国家实施低工资制度,人们的收入差距也很小,征收利息税没有实质意义,因而在1959年停征了存款利息所得税。

随后,1980年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和1993年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再次把利息所得列为征税项目。但是,针对当时个人储蓄存款数额较小、物资供应比较紧张的情况,随后对储蓄利息所得又作出免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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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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