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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新动向调查:贪污案减少 贿赂案增多(图)
2007年02月02日 11:50投票数: 顶一下  【

吴刚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了近年来贪污案件减少、受贿案件增多的原因。他说,由于近年来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易发的重点部门及行业加大了预防力度,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对于国有资产“敬而远之”,不敢触碰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转而把手伸向了同样是个人的行贿人的口袋,认为拿私人的钱更“心安理得”些。不少受贿者在案发后常常这样辩解:自己没有占公家的便宜,只是拿了个人的钱财而已。

吴刚说,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有关制度还不完善,监督缺失,商业贿赂成为诸多行业和领域的潜规则。一些意志薄弱者眼红行贿者的暴富,心理很容易不平衡,加上现行司法制度对行贿打击不力,导致了受贿案件的高发,窝案串案频出。

林步东认为,贿赂犯罪的隐蔽性相对贪污犯罪来说要强,这也是一些国家工作人员敢于频频受贿的一个重要原因。受贿者出卖手中拥有的权力,无须经过他人,而且会设法通过合法形式掩盖其真实目的。受贿多为“一对一”,具有相当的隐蔽性。再加上行贿者和受贿者是利益共同体,往往通过事先订立攻守同盟等手段来减轻甚至逃脱法律惩罚。一些国家工作人员自认为受贿被发现几率小,所以作起案来毫无顾忌。

江苏省检察院反贪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江苏检察机关已经注意到了近年来贪污贿赂犯罪比例的变化,并针对这一变化,积极调整工作思路,把打击重点转向贿赂犯罪;同时,检察机关的侦查能力和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这也是查处的贿赂犯罪案件比例上升的重要原因。

4 “对症下药”防治职务犯罪

提高侦查能力,上下联动,内外协作

防治职务犯罪必须“对症下药”。贿赂犯罪案件比例上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那么相应对策也应该是多方面的。江苏省检察机关近年来采取多项举措应对这一变化,加大了打击职务犯罪尤其是贿赂犯罪的力度。

该省检察机关建立了科学的贿赂案件线索评估经营和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和完善案件线索专人负责、分类管理、合理分流、跟踪反馈、督促检查等多项制度,加强对案件线索的动态管理,从而盘活存量,确定重点查处的案件,防止线索灭失。

同时,构建职务犯罪侦查基础信息查询平台。江苏省检察院把建立全省联网的基础信息库作为2006年的一项重点工作,逐步构建起全省职务犯罪尤其是贿赂犯罪侦查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实现涉案信息的查询及时方便,决策咨询的参考依据客观全面。

此外,江苏省检察机关强化侦查一体化运作,发挥侦查指挥中心的指挥协调功能。加强对重大贿赂案件线索的管理,整合线索资源,整合侦查力量,上下联动。根据情况,适时开展专项行动,深挖犯罪。

江苏省检察机关还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侦查水平。职务犯罪尤其是贿赂犯罪是一种高智商犯罪,检察官如果没有过硬的本领,就无法揽下这一“瓷器活”。目前,该省检察机关已经建立了省、市检察机关侦查人才信息库;不断加强各种形式的培训工作。各级检察机关尤其是省、市检察院加强了贿赂犯罪侦查理论研究。

虽然近年来贪污案件减少,但贪污犯罪对国家和集体造成的损失却是相当严重的。所以,江苏省检察机关在大力防治贿赂犯罪的同时,在查处贪污案件方面也毫不懈怠,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在对外协作方面,充分发挥与纪检、监察、公安、审计以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情况通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的作用,做到信息资源共享、案件线索互通。2002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共接受审计机关移送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263件,其中初查201件,立案146件。

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的高度评价。该省各级检察院2006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543件1604人;初查成案率由2004年的57%上升到2006年的70%;大要案率已达84%,位居全国前列;办案质量稳定,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作者:卢志坚 张雪松 阿累 陈万洲)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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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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