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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权力过分集中?
市政府在发生社保资金案后,能够及时周密部署,缜密安排,采取果断措施,追回全部违规资金,这正是责任政府的充分体现。
李梅代表谈到,社保资金案给我们的教训十分深刻。以去年查处的社保资金案为例,原来对社保资金的决策、执行都在同一个部门,“左手”根本无法监管“右手”,这就为某些人以权谋私提供了通道。如何从制度上杜绝此类事件的“重演”,最重要的一点,是政府的相关决策、执行、监督必须三分开,由不同的部门、单位承担这三项职能,以形成体制内的约束。
要切实防止权力腐败,还需要对权力进行科学合理配置,权力不能过分集中,社保资金案发生的原因之一正是由于权力集中在个别人手中,没有其他环节的制约。通过科学配置,把权力有针对性地分散,使每一个环节相互制约,实现职能分离、权力制衡,就有助于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
朱荣林代表认为,去年上海发生的社保资金案,最根本的原因是制度缺失。当前应全力推动社保基金管理模式的创新,使之适应社保形势发展之需。应运用法律形式规范社保基金管理,明确划分不同种类社保基金的投资行为,明令禁止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基金等“救命钱”投资股票,由国家提供定向发行的特种国债作为投资主渠道。
如何健全监管机制?
社保资金案的发生,说明我们的监管机制还不健全,执法监管乏力。
李梅代表谈到,在确保体制内的约束力得以有效运行的同时,还需要体制外的监督。可独立形成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者专家等组成的委员会,对涉及到具体使用、操作社会公共性资金的部门进行监督、评议。尤为重要的是,监督不能单靠人治,而是需要形成制度与机制。当体制内的约束与体制外的监督形成合力,就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顾肖荣代表认为,监管首先是权力机关的监管和人民群众的监管,可通过人大对社保基金预算、执行、决算进行全面监督,也可通过建立信访制度、举报制度、民意调查制度等途径,将人民群众的监管意见反映到有关管理部门。其次是社会组织的监管,借助社会中介机构,或是工会等社会团体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管。
崔志仁代表谈到,去年社保基金事件的影响非常大,对社会震动非常大,为了杜绝和防止这一类事情的发生,建议对预算外其他涉及老百姓公共利益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能定期向人大代表公布,增加透明度。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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