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华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再显中共反腐决心
2006年12月12日 20:35投票数: 顶一下

公布称,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志华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刘志华行政开除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今年6月,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因生活腐化堕落被免职,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

12月8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罢免了刘志华的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终止其代表资格。

刘志华,1949年4月出生于辽宁盘锦,高级经济师,1984年入党,1968年参加工作。刘志华曾任北京市劳动局局长、北京市西城区区委书记、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北京市副市长等职。在任北京市副市长期间,刘志华分管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委、建委、体育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工作。

刘志华是中国反腐败行动中又一名落马的省部级高官。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4日召开会议,决定对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免去陈良宇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随后也因涉案被免职,并正接受中央纪委审查。

   编辑: 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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