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对中国历史人物褒贬取舍的七大标准
2009年12月24日 10:52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其七,“观人观大节,略小故”

《资治通鉴》第67卷记载了诸葛亮正确对待法正的事迹。法正是刘备的谋士,是辅佐刘备的核心人物之一。但他“一餐之德,睚眦之怨,无不报复,擅杀毁伤己者数人”。有人向诸葛亮提出,法正如此纵横,应该向主公反映,抑制他的威福。

诸葛亮没有急于行动,他说:主公之所以在公安,正是由于“北畏曹操之强,东惮孙权之逼,近则惧孙夫人生变于肘腋”。法正是主公的辅翼,正应该让他“翻然翱翔”,发挥作用,怎么能在这个时候对他加以制裁,使其不能发挥作用呢?

毛泽东认为诸葛亮的作法是对的。他写道:

观人观大节,略小故。④

这也是他评价所有历史人物的一条重要的准则。

毛泽东在《纪念孙中山先生》一文中说过一句话:

像很多站在正面指导时代潮流的伟大历史人物大都有他们的缺点一样,孙先生也有他的缺点方面。这是要从历史条件加以说明,使人理解,不可以苛求于前人的。

毛泽东这里所阐述的原则,不仅适合于孙中山这样的历史人物,也适用于古今中外各种对历史有过贡献的人物。

毛泽东读史论人,往往只是表达自己的见解与个人的情感,感*彩显得很突出。由于这种因素的作用,就难免对某些人物产生偏爱,而对另一些人物又有所厌弃。如他特别喜欢乱世中的英雄,就是一种个人感情。实际上战乱时代的人物与和平时代的人物都对历史有所贡献,不可偏废。

还要说明的一点是,毛泽东对历史人物的褒贬,往往也会受到特殊的政治形势的影响。特别是1958年之后,毛泽东往往会以“左”的观点看待政治形势,看待社会现象,这在评价历史人物时也不可能不受其影响,甚至可能出现以评价历史人物来为现实服务的现象。而毛泽东对许多历史人物的评价恰恰是在1958年之后,这样,就不能不导致在对历史人物评价上的某些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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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志丹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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