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土地改革运动,是中国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土地改革运动。《土地改革法》是指导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基本文件。它总结建国前制定《五四指示》、《土地法大纲》及其施行中的经验教训,提出切合建国初实际的新政策。它明确宣布“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同时规定保存富农经济等一系列有利于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政策。到1952年冬1953年春,除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和台湾省外,改革封建土地制度的工作在全国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了7亿亩土地和农具、房屋等生产资料。
由于中国资产阶级的软弱性等历史原因,反封建这一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由无产阶级及其政党中国共产党承担了起来。从20世纪40年代后期开始,党经过领导制定和贯彻《五四指示》、《中国土地法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这三个里程碑式的文件,一步一步地领导农民改革封建土地制度,终于彻底消灭了在中国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制度的基础。这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性的胜利。刘少奇在其中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受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委托,提出新中国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
1948年秋,人民解放战争进入夺取全国胜利的决定性阶段。与此同时,筹备建立全国政权、研究制订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也提上了党的工作日程。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委托刘少奇负责这方面的工作。
经过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刘少奇在1948年9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作《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的长篇发言,讲了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成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发展合作社和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等问题,第一次比较系统地提出了未来新中国经济建设的设想。毛泽东在会议结论中认为:“新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问题,少奇同志的提纲分析得具体,很好。两个阶段的过渡也讲得很好。”他进而委托刘少奇:“至于经济成分的分析还要考虑,由少奇同志考虑,并草拟文件,以便在召开二中全会时用。”[9]
9月13日刘少奇在政治局会议发言之后,9月15日张闻天为东北局起草了《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并于9月30日上报中共中央。刘少奇在随后的两个月时间里,对张闻天写的提纲作了两次大修改,文字从8000字增加到1.7万字,其中对新中国经济构成和经济建设基本方针作了更为准确、详尽的阐述。毛泽东读后认为“此件修改得很好”[10],指示“将这个提纲注明为中央批准的,作为党内文件印发”[11]。
1948年底至1949年初,刘少奇又写了《关于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等党内报告,并在有关会议上讲话,更加明确、完整地阐述了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刘少奇的这些工作,为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制定新中国经济建设方针作了理论准备。
刘少奇关于新中国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要点是:全国解放后应实行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新民主主义经济由五种经济成分构成: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阶段,要使这五种经济成分都得到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的特点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国家争取用10到15年时间和平地消灭资产阶级,过渡到社会主义。刘少奇在一系列讲话、文稿中,对这些基本原则作了详尽的阐述。这些论述,发源于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的理论,又是对它的补充、丰富和发展。
毛泽东在人民解放战争正紧张进行的时候,委托刘少奇提前研究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问题,事实证明是极富远见的。刘少奇的论述,对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入城市,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国民经济恢复工作,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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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峥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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