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军队于11月底主动撤离锦州、沈阳。刘少奇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战术。11月20日,刘少奇以中共中央名义指示东北局:“你们应迅速在东满、北满、西满建立巩固的基础,并加强热河、冀东的工作。应在洮南、赤峰建立后方,作长久打算”[6]。刘少奇把这种策略叫做“让开大路,占领两厢”。11月23日他向在重庆的周恩来通报说:已去电要彭真、林彪在苏军撤退后“速从城市及铁路沿线退出,让开大路,占领两厢”[7]。12月下旬,毛泽东病情稍有好转,在仔细研究了东北局势后,写了《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指示。这一指示同刘少奇一个多月来指挥东北“让开大路,占领两厢”的部署完全一致。到12月底,东北我军扩编到22万人,部队向东满、北满、西满各战略要地展开,逐步建立起巩固的东北根据地,为未来三大战役首先从东北发动,准备了条件。
六、主持制订《五四指示》,《中国土地法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指导老、新解放区土地改革,为在全国范围内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作出突出贡献。
抗日战争期间,为了团结全民族的力量反抗日本侵略者,中共在各抗日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的政策。抗战胜利后,这一政策已经不能满足农民对土地的强烈要求。中共必须调整自己的政策,以代表广大农民的利益。为此,1946年3月,毛泽东、刘少奇商量起草了一个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电[8]。随后,刘少奇又同任弼时、薄一波、邓子恢等人逐条研究起草,形成了《中共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初稿。5月4日,刘少奇主持中共中央会议讨论通过了这一文件,史称《五四指示》。
《五四指示》是中共在当时情况下采取的一个重大举措,标志着党的土地政策已经从实行减租减息转变到实现耕者有其田。其时,中共领导的解放区已经拥有1亿多人口。《五四指示》的贯彻,使大多数解放区农民获得了土地。在随后爆发的内战中,获得土地的广大农民坚决站在共产党一边。
1947年夏,人民解放军转入战略进攻。这一新形势的出现,对土地制度的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7月至9月,刘少奇作为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书记,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主持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
同《五四指示》相比,《中国土地法大纲》是一个更加彻底的反封建的土地革命纲领。它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对所有土地统一平均分配,并归各人所有。
1947年10月,《土地法大纲》经中共中央批准公布施行。随后,各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暴风骤雨般掀起,连国民党统治区也受到极大震撼。到1948年秋,在1亿多人口的解放区消灭了封建生产关系。各阶层占有的土地大体平均,亿万翻身农民阶级觉悟和政治热情空前高涨,积极从事农业生产和参军参战,有力地支持了全国解放战争。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拥有1亿多人口的老解放区已经按照《土地法大纲》完成了土地制度改革,但占全国人口一多半的新解放区尚未进行。在中共中央领导层中,土改工作仍由刘少奇分管。1950年1月4日,刘少奇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指示,2月12日又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起草《关于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和征收公粮的指示》,提出新解放区分阶段、分地区进行土地改革的步骤。
1950年6月6日至9日,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毛泽东在会上作《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报告,指出土地改革的完成是获得财政经济情况根本好转的首要条件。刘少奇作关于土地改革的报告,提出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总方针和关于富农土地问题等方面的政策。全会通过刘少奇的报告,同时决定成立由刘少奇负责,彭德怀、习仲勋等参加的中央土地改革委员会,负责审定关于土地改革的文件和指导全国的土地改革工作。6月14日至2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一届三次会议,中心议题是讨论土地改革问题。刘少奇在会上作《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系统论述中国土地改革的重大意义、根本目的、历史经验和方针政策。他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的起草修改情况向会议作了说明。7月下旬,刘少奇又主持制定《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8月经政务院通过后颁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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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峥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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