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之际,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曾发布过《对于惩治附逆文化人的决议》(起草者是胡风先生),该决议对“附逆文化人”定义的最后一项有 ‘‘其他不洁人物”的提法。我一直认为,“不洁人物”四个字简直就像是为张爱玲“量身定制”的。试想,还有谁比她更合适这一衣冠呢?
只要想想胡兰成,谁也无法否认他是一个大奸逆吧!那么,死心塌地地硬要依附在胡逆身上的张爱玲,还不是一个“附逆”?我看到过一篇文章,题目叫《张爱玲非汉奸是附奸》,作者大概也是这样的看法吧!
看了《小团圆》后,我对张某人的“人品”的“认识”,更深刻了。
《小团圆》一开始写到日本侵略军攻占香港,学校里同学们个个义愤填膺,却只有九莉(张爱玲的化身)“不作声”。“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冰冷得像块石头”;不止如此,她心里反而还“喜悦的浪潮一阵阵高涨上来”(按,这样的文字,我们只在《小团圆》的性高潮描写中看到过),只不过不敢太放肆了,“ 怕流露出欣喜的神情”。随后,她就公然对人说:“我非常快乐。”看到这里,我简直惊讶万分。
网上有张迷解释说,她当时那样感到快乐,只是因为可以逃过学校的大考。天哪,难道一场考试比疆土沦丧生灵涂炭还重?
就算张迷的解释说得通吧,那看下去,后来当邵之雍(胡兰成的化身)告诉她“二次大战要完了”时,她竟然“低声呻吟了一下”,说:“希望它永远打下去。”这样丧心病狂的话,连邵之雍也大为愕然。但她说,是因为要跟邵某人在一起,因此“她不觉得良心上过不去”。请问,这样的女人哪里还谈得上什么“ 良心”!
当抗日战争胜利的喜讯传来的时候,凡中国人,不论男女老少、穷富智愚,无不欢呼雀跃,激动万分。但《小团圆》说她“被炮竹声吵醒了,听见楚娣说日本投降了,一翻身又睡着了”。她不但毫不兴奋,嗤之以鼻,甚至在《小团圆》中竟然还有两处把抗战胜利这一年称为是她“失落的一年”!这种与全中国的老百姓截然不同、绝对异类的心态,冷酷得可怕!
《小团圆》赤裸裸地宣称“国家主义是二十世纪的一个普遍的宗教。她不信教”,污蔑爱国主义的言论“总是遮羞的话”。因此,它总不能被称为进步作品、伟大作品吧?
以前,我对于张小姐与胡兰成的勾搭成奸、乱世孽情,总以为那很可能是她上当受骗,当时她年纪轻。我也总想持有一点现在很多人宣传的“理解的同情”。但这次看了《小团圆》,里面明明白白地写道,她与胡的事情从一开始就是非常清醒、非常主动的。在见面前,她就知道对方“是个汪政府的官”;见面后,竟觉得胡“像个职业志士”。她坚定地承认“她崇拜他”。她不仅从一开始就知道对方有“法律上”的“正式的太 太”,且不止一个,而且她当时就知道蝇营狗苟腼然姘居的他们“根本没有前途”。
《小团圆》甚至还说,“她刚认识他的时候就知道战后他要逃亡”。这更让人目瞪口呆!一切想为她辩护的人,不知道还能想出什么话头来为她辩护?
现代一切成年的心智正常的文明人都知道,如果明知某个人是罪犯而帮助其逃匿,或者为其提供财物,或者包庇而不举报,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很多国家的法律,都判处这种犯罪行为人以管制、拘役或徒刑。
胡兰成是中国国民政府通缉的汉奸和罪犯。从《小团圆》中可知,最早正是张爱玲主动提议胡兰成:“你能不能到日本去?”但日本当时已经为美军占领,怎么能去?她这才无奈地承认“自投罗网,是她胡涂了”。接着,她又坚定地对胡说:“我要跟你去。”并说:“我现在也没有出路。”甚至还提出:“能不能到英国美国去?”可见,她是完全站在与国家、与法律绝对对立的立场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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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福康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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