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伤检报告透露赵一曼如何被折磨致死
2009年08月19日 09:33书摘 】 【打印共有评论0

施行酷刑的人绝望了,他们决计处死赵一曼,赵一曼被游街示众后,与周百学一同处死,处死前,周百学让行刑的人把脚镣取下来,周百学说“我死后,要到母亲那里去,带着脚镣子走起路来不方便,给我把脚镣取下来。”行刑的人不解且苦笑着把脚镣取了下来。然后枪声响了,两个人倒下了,然后野蛮的日本人让两位女性在行刑场曝尸数日,不许百姓收敛,尸骨被饥饿的野狗撕碎,最后尸骨无存,时间过去几十年后在自由的土地上,人们为赵一曼举行“影葬”,将赵一曼生前的照片埋放在她的殉难的土地上。赵一曼死了,可以说世俗的生命被邪恶人为的扼杀了,但从另一方面不过是生命的开始,因为,一些像赵一曼这样人的死,恰恰换回了我们民族的生。

但我们不能不佩服日本人做事的认真,滨江省公署警务厅司法科暨特务科《关于审讯赵一曼女士效果的报告》(1936年7月29日滨警司暨特密4759号)是这样描述的:

(1)参考厅本部以及有关机关的意见,7月26日对赵一曼女士的电刑。操作准确,新式电刑器具功能发挥正常,给了赵一曼女士超负荷的最大压力。在长时间经受高强度电刑的状态下,赵一曼女士仍没招供,确属罕见,已不能从医学生理上解释。故审讯未取得理想效果,一是赵一曼女士有很高的文化修养和激昂的抗日态度,属顽固不化的思想犯;二是赵一曼女士已报定必死之决心,且意志之顽强令人难以置信,单纯审讯已无法改造其反满抗日的思想。(2)回顾审讯赵一曼女士效果,我们应加以考虑的是对今后刑讯方式的改进:

为有利于提高思想改造工作的效果,应慎用此类专门的电刑,尤其是对女性受刑人,有更换电击部位的必要;电刑强度的控制是最需要慎重的,电流引导物要适当,避免身体器官永久性损伤;电流通过人体时间不宜过长,防止对人体的机能破坏过大,严重破坏肌体各种组织,难于完全恢复;

不宜采用硬物插入体内深处,避免造成器质性损伤;也不宜过量使用高纯度兴奋类药物,避免人体产生永久依赖性;

对思想犯人的改造工作的改进,是最需要进一步努力的;

总而言之,有必要进一步努力研究,提高电刑审讯效果之途径。

(3)要通过审讯改造赵一曼女士思想,了解哈东地区抗日军外围团体的全貌,并获取思想对策上的重要参考资料,已无可能。对如此顽固的思想犯其境遇无需再斟酌,将来没有悔改之希望,应给以严重处分,(处以死刑),坚决铲除。建议采取游街示众的方式,利用对她的死刑,宣传扑灭共产主义和抗日思想的王道主义。如果利用得好,比杀几百个抗日军效果还大!

从这旧档里,我们看到了酷刑的局限,酷刑损伤的是肉身,但对赵一曼这样有着精神高度的人,只不过是浴火重生,我想表达的是,虽然事情过去了半个世纪,人们接受的赵一曼是不完整的,我们只有不忘记赵一曼所遭受的磨难,我们才能理解赵一曼,我们不是记住仇恨,我们只是记住历史,阿多诺这样说道:“日复一日的痛苦有权利表达出来,就像一个遭受酷刑的人有权利尖叫一样。”,我想对酷刑失却记忆的宽恕与和解,仍等同于某种意义上的抹杀与否认。酷刑挑战的是人性,是对整个人类的犯罪,奥斯维辛,耶路撒冷的哭墙,南京,赵一曼囚禁的牢狱,都供奉着人类的永恒记忆。利用对人生理结构的认知,把肉体折磨发挥到极至,从而实现精神上的屈从,这种彻底丢弃了人性而又保持着充分想象力的酷刑的设计者和执行者,对他们的称谓只能有一个----那就是魔鬼!以强大的精神力量做支撑,彻底否定了医学生理的极限,对英雄的称谓也只能有一个---那就是神明!魔鬼终将遭受炼狱之火,神明一定被人心供奉!而我们要做的就是铭记,我想到刘胡兰的妹妹爱兰子的故事,也许记忆是要付出代价的:

胡兰子受刑时,12岁的爱兰子亲眼看到活生生的姐姐在铡刀下身首异处,热腾腾的鲜血四下迸溅。善良柔弱的爱兰子被惊呆了,从此,她的记忆再也走不出那个血腥而又酷烈的场面,她的意识、她的情感永远留驻在1947年1月12日的那个现场。

人们都说:爱兰子得了“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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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耿立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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