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玉案
洪武二十六年(1393),明太祖朱元璋借口凉国公蓝玉谋反,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因蓝玉案被株连杀戮者,当时称之为“蓝党”。该案与胡惟庸案合称为“胡蓝之狱”。经两个案件发生后,明朝元功宿将已屠戮殆尽。
蓝玉,开平王常遇春内弟。初隶常遇春帐下,有谋略,作战英勇,屡立战功。由管军镇抚积升至大都督府佥事。洪武十四年封永昌侯。二十年拜为大将军,屯蓟州。二十一年捕鱼儿海(今内蒙古东部贝尔湖)之战,杀北元太尉蛮子等,降其众,获马驼牛羊十五万余,焚其甲仗蓄积;又破哈剌章营,获人畜甚多。朱元璋对其宠遇甚隆,比之为卫青、李靖,封为凉国公。但蓝玉居功自傲,日益骄横跋扈。他蓄庄奴假子达数千人之多;乘势暴横,并仗势侵占东昌(今山东聊城)民田。当御史按问时,竟将御史鞭打后赶走。北征时私占大量珍宝驼马无算。回师夜经喜峰关,因守关吏未及时开门,竟纵兵毁关而入。他的所作所为,引起朱元璋不满。但蓝玉犹不收敛,擅定军中将校升降与军队进止,导致朱元璋数次责备。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指挥告发蓝玉谋反,下狱鞫讯后,狱词称同景川侯曹震、鹤寿侯张翼、舳舻侯朱寿、定远侯王弼、东筦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反,拟乘朱元璋藉田时发动叛乱。朱元璋遂族诛蓝玉等,并株连蔓引,自公侯伯以至文武官员,被杀者约两万人。朱元璋还手诏布告天下,并条例爰书为《逆臣录》。列名《逆臣录》者,有一公、十三侯、二伯。
朱元璋两次大屠杀的对象,都是他初起兵时亲如手足的患难朋友
平定云南的大将傅友德,父子同时绑赴刑场腰斩。平定广东的大将朱亮祖,父子同时惨死在钢鞭之下。大臣李仕鲁在金銮殿上辞职,朱元璋认为是看不起他这个皇帝,当即命武士将李仕鲁摔下殿堂,脑浆崩裂而死。在所有共患难的朋友中,只有三个人没有被扣上谋反的帽子,一是常遇春,一是徐达,一是汤和。常遇春运气最好,天下还没太平就早早地死掉。徐达的死和处决没啥分别,他患一种疽疮,最忌鹅肉。朱元璋偏偏送一碗鹅肉给他,并命送鹅肉的宦官在旁监视他吃掉,徐达一面吃一面流泪,当晚毒发身死。只有汤和一人寿终正寝,因为他看上去傻乎乎的,不具备承载野心的智商。在朱元璋统治时期,朝中人人自危,每时每刻都担心飞来横祸,官员们每天早上入朝,即跟妻子诀别,到晚上平安归来,合家才有笑容。
朱元璋“火烧独角楼”,大杀功臣、朝臣,据史书记载,胡惟庸、李善长、蓝玉三案总共杀人十万之多。在位三十年,杀了二十万,基本上将功臣杀光,连毫无二心的幼时放牛娃朋友徐达也不放过,可谓冷酷刻暴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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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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