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共第一次合作时两党的困惑、尴尬与斗争
2009年08月01日 17:10书摘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1924年5月,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这是中共放弃自我约束的谨慎政策,重新采取积极发展政策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虽然会议并没有否认继续扩展国民党的必要性,并且肯定孙中山与共产党人同属左派,但反对盲目扩大国民党,反对在工人中发展国民党,主张在国民党内开展左右派之间的斗争,这些都必然会使国共两党之间已有的隔阂与矛盾更为加剧。再加上中共本身的干部资源十分有限,又要肩负国民党的工作,又要把重心转到发展共产党方面来,结果必然会顾此失彼,引起国民党人更多的猜疑。其实,早在1922年底,国共两党因共产党员跨党所引起的矛盾就已经显露出来,上海、北京、汉口等地都有相当多的纠纷发生。以北京为例,国民党人早就结社拒绝“二重党籍”者加入。李大钊被委为北京支部总干事后,依照国民党改组计划设立“青年国民俱乐部”,结果反而形成新的纠纷。至国民党一大推选代表,到北京执行部成立,选用干部,中共中央虽有明文要求避嫌,真正要想做到也相当困难。毕竟派往周边各省市组建党部的同志,大都是自己人或同情者,遴选范围十分有限。而愈是这样,就愈会造成壁垒森严的局面,双方的隔阂也就愈深。包括成立北京执行部,初亦因如何解决跨党人员与其他国民党人之间的配合问题,大伤脑筋。见《汪兆铭为整理北京党务致廖仲恺胡汉民函原件》(1924年4月17日),转见李云汉《从容共到清党》,第277~278页。

孙中山对于国共两党之间的纠纷,通常总是扮演居中调停的角色。他的治党原则就是要求下属服从。他对党内任何担心和怀疑共产党作用的意见从来都是一句话:我自有办法。他最反感党员对他的决定提出异议,包括对接受共产党员入党一事,其态度也是:“本总理受之在前,党人即不应议之于后。”孙中山:《通告党员释本党改组容共意义书》(1924年3月2日),转见李云汉《从容共到清党》,第354页。只要我、汪精卫、胡汉民等“综合派”居中调和、掌握,“定可支配大局无疑”《谢张两监察委员与鲍罗廷问答纪要》(1924年6月25日);孙中山:《与日人某君的谈话》(1924年2月),《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536页。。这一心态,多少与他在思想上将人分成“先知先觉”、“后知后觉”和“不知不觉”有关。他一向自认革命要靠他这样极少数“先知先觉”者想出道理,想出办法,居中把握,同时取得相当一批“后知后觉”者的拥护扶助,身体力行,最后推动大批“不知不觉”者冲锋陷阵,才能成功。从这一认识出发,孙中山坚持党内一切都要由他独断独行,过去组织中华革命党,要入党者印手模宣誓效忠是如此,如今换了中国国民党,其对下属的要求也无多少改变。他显然对他的国民党充满自信。他曾不无骄傲地告诉那些满腹疑虑者说:“某党不敢公然独行乃假冒本党之名者,足见本党牌子之老而能受人信仰。”他认为即使中共服从三民主义并非真心,也不要紧,只要其用国民党的名义活动,就对我有好处。“我意惟恐其不假冒,君不见今日市上老牌子之巨肆乎?假冒愈多,则彼牌子愈响,如此不花钱之宣传,吾等又何乐而不为哉?”孙中山:《与青年党员某君的谈话》(1924年11月20日),《孙中山全集》第11卷,第350页。

那么,孙中山就真的毫无戒备之心吗?也并非如此。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是,孙中山虽然在改组后的国民党内部任命了相当一批中共干部充任要职,他同时也指定明明对共产党人深怀疑惧之心的邓泽如、吴稚晖、李石曾、张继和谢持五人充任中央监察委员蔡元培、许崇智、刘震寰、樊钟秀、杨庶堪五人为候补委员,也均为国民党老党员。,并赞同严防共产党人不合于本党主义之活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录》(1924年1月20~30日),《中国国民党第一、二次代表大会会议史料》(上),第73页;邹鲁:《回顾录》,岳麓书社,2000,第132~133页。。因此,孙中山这时对那些纷纷告共产党状的老国民党人,不仅从来网开一面,而且每每相当坚定地告诉他们不必过虑。比如,国民党一大刚一结束,刘成禺、冯自由、徐清和、谢英伯等人就私下召集华侨及各省党员数十人,秘密集会,商议如何应付共产党问题。此事随即被人告发。鲍罗廷得知消息后,坚决要求孙中山对四人予以申斥。孙为此召四人当面询问。鲍罗廷记述当时情况说:他们几个在孙中山面前表现得像“胆小鬼”一样,都不敢承认自己有小集团活动。一个说自己是偶然参加进去的;一个说自己原打算向孙报告的;一个“张着嘴,什么也说不出来,话卡在嗓子里,脸在抽搐,脸色发青”;只有一个人表示不满:为什么共产党人可以有自己的党,“而我们这些忠于孙的老国民党员,连开会都不行?”《鲍罗廷的札记和通报》(1924年2月),《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1),第447页。无论鲍罗廷所述是否真实,孙中山对四人显然没有任何惩戒的意思,只是循循开导而已。几天后,孙中山发出通告,宣称他对四人的解释“甚满足”,“此事当作了息”。孙中山:《致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函》(1924年3月1日),《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538页。不久,汉口执行部国共两党成员因纠纷被停止活动,孙还特意选派对中共极端反感的刘成禺前往,“全权办理湘鄂豫军政大事”。据刘成禺记述,行前孙中山特别告诉刘说:要他去,就是因为知道他“与共产党人水火”,故让他远离党务。当时,刘成禺强调共产党跨党居心不良,孙当场表示:不必在意其真心与否,“只问我诚不诚”。“共产党能守吾党范围,吾默化之!不能,吾自有处理之法。”转见李云汉《从容共到清党》,第223~224页。

孙中山这里所说的“默化之”,指的就是希望能够使共产党人最终服膺三民主义的意思。将其概括为“溶共”,也并非不可。毕竟,孙中山从来相信只有他的三民主义才是最适合于中国国情的主张,其他一切主义,包括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凡有符合三民主义内容的地方,都可概括于三民主义之内。孙虽有“共产主义与民生主义毫无冲突”的说法,却并不等于他相信二者毫无差别,否则他也就不必坚持要越飞公开声明承认“共产制度”不能引用于中国了。他在国民党一大之后,很快就全面阐述他的三民主义思想,详细说明二者的区别。从中可以了解,即使在国民党一大之后,孙中山对三民主义的解释多少接受了共产国际的一些说法,其基本理念却并未改变。

孙中山明确讲: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和民生主义都以解决人民生计问题为中心,在这一点上二者没有不同。不仅没有不同,而且还应该是“好朋友”。但孙中山认为:马克思(KMarx)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强调阶级战争为因,社会进化为果,民生主义则相信“社会进化的定律,是人类求生存”。因为人类要求生存,便要为大多数人谋利益。因为人类不断地基于生存的原因而努力使社会大多数人的经济利益相调和,才发生了社会进化的问题。在这里,阶级战争只是社会进化过程中发生的一种“病症”,并非社会进化的原因。马克思“倒果为因”,甚至断定资本制度一定要消灭,因而主张用农工**和革命手段解决一切问题,结果许多事实与预想不符,造成无数纷争,这是二者的区别。所以,讲民生主义,也讲共产,但“我们所讲的共产,是共将来,不是共现在”,更不会用革命手段解决经济问题。“以前有了产业的人决不至吃亏,和欧美所谓收归国有,把人民已有了的产业都抢去政府里头,是大不相同。”

孙中山在谈到中国的情况时说得更明白。他说:在中国,“今天讲社会主义,极时髦的人是赞成马克思的办法”,尤其是“赞成马克思主义的那般青年志士”,更希望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来实行,因此“便极力组织共产党,在中国来活动”。而他们不了解,中国现在的问题首先是贫穷,不能照共产党主张的那样马上来均贫富,而是应该在吸取欧美贫富悬殊的教训的情况下,一方面采取措施节制私人资本无限膨胀,另一方面却要赶快用国家力量来振兴工业,发达资本。孙中山特别举出俄国来做例子,说明落后的中国绝不能用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来均贫富。他明确讲:

我们讲到民生主义虽然很崇拜马克思的学问,但是不能用马克思的办法到中国来实行,这个理由很容易明白,就是俄国实行马克思的办法,革命以后行到今日,对于经济问题还是要改用新经济政策。俄国之所以要改用新经济政策,就是由于他们的社会经济程度还比不上英国、美国那样的发达,还是不够实行马克思的办法。俄国社会经济程度尚且比不上英国、美国,我们中国的社会经济程度怎么能够比得上呢?又怎么能够行马克思的办法呢?所以照马克思的党徒,用马克思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是不可能的。孙中山:《三民主义?民生主义》(1924年8月3、10日),《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55~394页。

孙中山详细阐述其主张与马克思主义之异同,目的很清楚。一方面是要消除国民党人对共产党人的疑惧,说明无论俄共,还是中共,他们的主张里面都有和三民主义相通的地方。三民主义的意思,“就是国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照这样的说法,人民对于国家不只是共产,一切事权都是要共的。”因此,三民主义实际上比共产主义还要彻底。而另一方面,孙中山也是希望人们都能了解,他绝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既不赞同阶级斗争,也不赞成社会革命。不仅如此,他显然想要让中国的“马克思党徒”明白,马克思主义的很多观点是错误的,其强调用阶级斗争的办法解决社会进化问题,尤其错误。不仅在欧美不适用,在俄国不成功,马上拿来解决中国问题,就更是南辕北辙。中国距离欧美的发展水平几乎是天上地下,即使与俄国相比也差得甚远。俄国革命后都因经济程度太低而不得不转而改行新经济政策,中国又怎么能够照马克思的方法来进行呢?在中国,只能师马克思之意,而不能师马克思之法,因为中国的病症根本上是一个穷字,故解决中国的问题,应首重发展实业。这样,他虽然也曾不止一次地表示过对马克思的肯定,但更欣赏美国人亨利?乔治(Henry George)的社会改良主张,希望通过“平均地权”、“节制资本”,来防患于未然。这一观点与共产党人主张立即夺取富豪已有财产来实行共产或收归国有,有相当明显的区别。孙中山:《三民主义?民生主义》(1924年8月3、10日),《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55~394页。

(本文来源:《国民党的“联共”与“反共”》 作者:杨奎松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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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奎松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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