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初创边疆茶马贸易
2009年12月17日 14:13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茶古不闻食之,近晋、宋以降,吴人采其叶煮,是为茗粥。至开元天宝(713-756年)之间,稍稍有之,至德大历(756-779年)遂多,建中(780-783年)以后盛矣。[⑧]

据《封氏闻见记》载:唐代除南方盛产茶叶并普及饮茶外,中原地区也无处不卖茶和饮茶。不仅如此,当时饮茶已经到了“穷日尽夜,殆成风俗,始于中地,流于塞外”的程度,唐代就有“因南临茶山,县以为名”的例子。[⑨]有唐一代,“荼”去一划,始有“茶”字;陆羽撰写经典著作《茶经》而标志着出现了茶学;茶始征收税,意味着有了比较系统的茶政;茶叶开始销边,开始了茶马互市。[⑩]唐代我国的茶叶生产进一步扩大、饮茶之风更加盛行,饮茶习俗已经从南方地区扩大到广大北方地区,甚至连周边少数民族也以饮茶为生活的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唐代茶叶专家陆羽撰写的不朽著作《茶经》,不仅仅在内地广为流传,而且对边疆少数民族的影响也非常深远[11]。

唐高祖武德八年(625年),突厥、吐谷浑等西北少数民族请求和市,百废待兴的唐王朝下令批准了这一要求。唐朝同意在承风戍(今青海省贵德境内)互市。唐朝曾经派遣使者李远等人出使吐谷浑,“与敦和好”。有的学者指出,这次吐谷浑与唐朝的互市,实际上首先是由唐朝主动提出的,与其说是吐谷浑请求互市,不如说是唐朝主动要求互市,[12]是有一定道理的。这一方面反映了当时恢复和发展农业和畜牧业生产是唐王朝所面临的当务之急,另外对战马和畜力的迫切需求,以及缓和与强大的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也是客观形势发展的必然。唐朝及时恢复了与少数民族之间的“互市”,在较短时期内就收到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出现了“杂畜被野”的盛况。[13]我们今天已经难能确定当时双方用何物进行互市的,但是至少有一点是比较明确的,这就是内地所产的丝织品和茶叶是唐王朝用于互市的基本内容,而牲畜则是少数民族用于互市的主要商品。唐玄宗开元(713~741年)年间,长安政府曾经“发使及典缣等,大赉缯锦,将于石国和市犬马”[14]。这里已经明显地具有官方组织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互市的性质,而不是政治色彩浓厚的贡赐贸易。当时互市不仅仅是中原王朝的愿望和要求,少数民族方面同样也有这一方面的需求。如唐玄宗开元(713~741年)时期,突厥突骑施可汗苏禄,就曾经派遣牙官送马1,000匹到安西互市。[15]虽然因具体环节出问题而没有成功,但却反映各族之间要求互市的强烈要求。

唐代前期,最高统治者已经对正常的民族贸易有了比较深度的认识,清楚这是和平年代互惠互利的经济活动,正如唐玄宗在开元九年(721年)所指出的:“国家旧与突厥和好之时,蕃汉非常快活,甲兵休息,互市交通,国家买突厥马、羊,突厥将国家彩帛,彼此丰足,皆有便利”。[16]实际上,按唐玄宗所言,当时已经认识到民族互市的作用远远超过了经济意义。即是如此,唐代中央政府和少数民族之间的民族贸易――诸如绢马贸易――只能保持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才能使中央王朝的财政负担接受,如果出现逆差,则必然会成为经济上的一种压力。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唐玄宗就对与突厥之间的绢马逆差表示不满和担忧:

往者先(毗伽)可汗在日,每年纳马不过三四千匹,马既无多,物亦易办。此度所纳,前后一万四千,缘儿初立可汗,朕又结为父子,恩义相及,不可却回,所以总留,计物五十万匹,兼属国家大礼,并放天下租调,用度无穷,非特和市,缘此马价,通容稍迟,处罗达干未还,不是故为留滞,念悉此意,当复宽心。今见续续市易,不久望了,即当发遣,回日非赊,在此还如当家,去住亦何异也。此后将马来纳,必不可多,还如先可汗时,约有定准,来使交易,发遣易为,事须长久,不是限隔。[17]

按唐玄宗的看法,当时唐朝与突厥的绢马贸易中以年3,000-4,000匹马数为宜,如果年交易额达14,000匹马,则须花费绢帛达50万匹,这实际上已经超过了唐王朝正常的承受能力。当然,我们也能从唐玄宗的这到敕书中看出,唐代前期中央政府与突厥的绢马贸易是相当活跃的。

安史之乱后,唐代政治、经济和军事各个方面均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其中民族方面的变化尤其显得比较突出。经过长期的争战,突厥的势力受到了致命的影响,其影响明显减弱。相对而言,吐蕃和回鹘的势力却有了发展。这样,唐代与吐蕃、回鹘的互市相应有了长足进步。相对而言,唐代在与吐蕃和回鹘的贸易方面表现出了一定的差异,这就是唐与吐蕃的贸易是民间贸易与官方贸易同时进行,但以民间贸易为主;唐和回鹘贸易是民间贸易和官方贸易相得益彰,而以官方贸易为主。回鹘虽然系游牧民族但具有经商的传统,其一再要求与唐朝进行互市,互市内容是以自己生产的马匹换取唐朝的绢帛,当时绢马贸易的比价是:“马一匹易绢四十匹”。马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对于这种高于市场价格的马价,在当时是唐和回鹘之间的一个相对固定的比价,唐朝方面没有进行单独调整的权利。马绢比价为1:40,严重背离了商品的价值。这其中有特殊的历史背景,长达7年之久的安史之乱使唐王朝陷入了非常被动和尴尬的局面,骁勇剽悍的回鹘曾经应邀出兵帮助唐朝平定了安史之乱,在收拾残局过程中建立了功勋;后来吐蕃曾经占领西北广大地区并且一度占领了唐朝国都长安,同样回鹘具有为朝廷解围的功劳。因此,唐朝与回鹘的互市,已经远远超出了经济方面的考虑,具有政治和军事方面的因素在内。正因为如此,唐王朝对于回鹘来说是有求必应,即为了满足回鹘提出的互市要求,不得不按照高比例的马价从事不合理的绢马贸易,“回鹘马”成为唐代后期捉襟见肘的财政上的又一大沉重负担,唐与回鹘的绢马贸易成为困惑唐朝的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唐德宗曾经以帛10万匹、金银10万两偿还回纥马价;唐文宗太和元年(827年),中央政府支付回纥马价绢达20万匹;太和三年(829年)正月,唐朝又支付回纥马价绢23万匹。[18]史称回纥“岁送马十万匹,(唐)酬以缣帛百余万匹”,使唐朝“财力屈竭,岁负马价”。[19]但是,我们不可忽视唐与回鹘绢马贸易的意义,而这种贸易的实际意义已经超出了中原王朝与西北民族回鹘之间的互通有无的经济意义,因为人人皆知的事实是,自丝绸之路畅通以来,丝织品历来是中西民族贸易的基本内容之一,而在唐与回鹘所进行的数额巨大的绢马贸易中,回鹘所获得的绢帛,除了本民族自己消费外,还有相当部分是用于出售至中亚以西的国家和地区,赚取巨额利润。[20]这在客观上促进了中外民族经济贸易,或者说回鹘民族在特殊历史背景下扮演了中外国际贸易的中转的角色,广大了唐代的对外影响。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魏明孔   编辑: 石立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