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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诉讼原是竞争手段
亚太负责人王先生也告诉记者,两年前的《苦菜花》案件并不是他们接到的第一宗涉及版权的纠纷案件。在《苦菜花》案件同一时间,785频道还曾经遇到过《王保长新篇》的“诉讼案件”。
2005年,785频道开始播放26集电视剧《王保长新篇》。当年9月,《王保长新篇》的投资人吴先生接到了一位自称田中的日本人的电话,田中告诉吴先生,东京一家日本电视台正在播映《王保长新篇》,并询问吴先生是否向日本销售过播映权。吴先生得知后很震惊,表示从来没有向日本授权播映。这时田中又向吴先生推荐,东京的一位黑须律师可以帮助其打赢官司,并声称按照日本的价格,《王保长新篇》的版权可以卖到两三百万人民币。
出于对日本人盗播的气愤,而田中又表示愿意免费为其维护合法权益。《王保长新篇》制作单位便应田中的再三要求,委托了日本东京大谷法律事务所黑须律师在东京进行维权诉讼。
直到案件进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后,《王保长新篇》制作方才知道原来委托起诉的“日本电视台”其实是在日本播出的CCTV-9以及国内卫视节目的亚太传媒,后与亚太传媒公司进行沟通,双方消除了误会,《王保长新篇》制作方取消了在日本对785频道的侵权诉讼。在王先生出示的《苦菜花》案件法庭实录中,记者发现,这名黑须律师正是代表《苦菜花》原告状告亚太传媒的赤东文化的代理律师。
版权诉讼缘于商业竞争
日本最大的华文报刊《东方时报》总编辑何先生在日本生活了将近20年,作为一名资深媒体人士,他向记者介绍了目前日本激烈的华文电视媒体竞争现状。目前日本有5家华文电视媒体,其中4家都是播放国内卫视的节目。由于目前旅居日本的华人只有不到60万人,其中接收付费卫星华语频道的收视户数不足5万户。这样一个小的受众群体容纳了5家华语频道,其竞争激烈程度可想而知。出于商业目的,其中完全由日方股东组成的大富株式会社的783频道采取了很多不正当的竞争手段,这是很多在日华人众所周知的。
王先生表示,亚太进入日本市场4年多来,一直受到这种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干扰,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作。除了利用版权诉讼之外,竞争对手还采取了其他许多不正当手段。“华人电视媒体之间的商业竞争应该是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以更好满足在日华人对国内娱乐新闻资讯的需求为目的。”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郭鲲 张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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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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