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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时期的个体自由农民,有权将自己的土地转让和赠送别人。如米拉日巴的母亲为了筹集米拉日巴去学咒术的费用,就将娘家送给的一块名叫“支见丹琼”的土地卖出了一半,用这笔钱,买回松耳石、白马、染草、皮革等贵重物品给米拉日巴做学费之用②。又如十二世纪前期,江孜的林热·白马多吉,把仅有的一块土地,送给一位人们称为“若曼”的医生,作为他向若曼学医的费用。可见这一时期的自耕农民可以把自己的土地,用陪嫁、馈赠、出卖等转方式让给他人。
同时,僧侣寺庙经商已成为普遍现象,出现了僧俗农奴主相结合的地方实力派。这些实力派经过长期的互相兼并和斗争,到十三世纪,使西藏出现了大规模的土地分封、调整、没收以及差赋的摊派和征调,促进了土地的领地化,村落的庄园化。这时,元朝统一中国。西藏成为祖国不可分裂的一部分,从而结束了数百年来的分裂动乱,广大农牧民得到休养生息,发展了生产,是西藏农奴制的兴盛时期。
封十三万户,既是元朝中央安排西藏地方行政机构的建置,也是对西藏各实力派通过封赐土地进行的安抚。明朝沿袭元制,倚重藏传佛教噶举派地方政权,实行对西藏各实力派“多封众建”政策,密切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在明代至北京朝拜进献贵重方物的西藏头领和上层寺僧几乎没有间断过。仅“公元1588年,乌斯藏阐化王差国师锁南坚赞等一千名,进献珊瑚、氆氇等物”,明中央“给赴京并在边番僧各贡(者)赏绢钞”③。由上两例即可略窥其盛。明代又进一步发展了西藏农奴制度,加强了中央对西藏地方的统治。
公元1652年,清朝顺治帝册封五世达赖罗桑嘉错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即西藏佛教的领袖。封固始汗为“遵行文义敏慧顾实汗”,要“作朕屏辅、辑乃封圻”,即领有西藏封地的、有政治权力的汗王,统治西藏,辅助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发展。1656年固始汗卒,在清王朝的大力扶持下,藏传佛教教主五世达赖的政治作用日益加大,清查了格鲁派和其它教派的寺院,规定了寺僧人数,确立了寺院的组织制度和经济制度,对寺院属民进行了清查,让每个寺属庄园向格鲁派寺院集团交纳一定数量的实物地租。同时把西藏的土地和农奴分为三大部分。一、分给寺院和高级僧侣的称为“却溪”,二、分给世俗贵族占有的称为“格溪”,三、分给西藏地方政府的称为“雄溪”。这就是西藏三大领主的庄园。
在一些论文中可以看出西藏农奴制是怎样从发生发展走向腐朽没落的线索。十八世纪。西藏发生多次动乱。1717年蒙古族准噶尔部首领策妄阿拉布坦,与固始汗曾孙拉藏汗争夺西藏地方统治权,兵陷拉萨,杀拉藏汗。1727年爆发了前后藏大农奴主争权夺利的卫藏战争。1750年朱尔默特那木扎勒谋叛。1791年廓尔喀入侵。这一系列的动乱和外患,都把深重灾难转嫁到农奴身上,农奴主加重了对农奴的剥削,使西藏民不聊生,农奴制度走向衰落的边缘。但是要看到康、雍、乾三朝对西藏的统治是强有力的,很快平息了内乱和外敌的搔扰,制定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等积极的措施,加强了清中央对西藏地方的统治。
十九世纪中叶,外国殖民主义的炮舰打进了中国的大门,并逐步蚕食西藏,乃至兵燹扫荡。腐败的清王朝在帝国主义面前,步步退让,使西藏社会也沧入半殖民地状态。辛亥命前后,帝国主义者在农奴主阶级中豢养了一批亲英分子。部分大农奴主和帝国主义勾结的过程,也就是加重对西藏压迫掠夺的过程。西藏的封建农奴制度愈发走向腐朽和没落。由此百万农奴愈发陷入遍地饥馑之中,反帝国主义,反封建农奴制的斗争,层出不穷,敲响了西藏农奴制的丧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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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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