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共为何亡党亡国
2008年01月16日 08:51《炎黄春秋》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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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大林

四、内定选举、自挖墙脚

民主选举的根本原则是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而选举人的意志往往与领导者的意图不一致,怎么办?在宪政制度下,领导者必须尊重选民的选择,否则就是违宪违法违纪;而在斯大林那种集权制度下,领导者往往内定选举结果,然后用各种手段去要求保证实现领导意图。这后一种办法,从领导者的角度来看,当然是大好事。而对选民来说,内定选举就是假选举、真欺骗。久而久之,不可避免导致权力体系基础动摇。

1918年12月2日全俄中央执委会发布《关于乡与村苏维埃改选程序的指示》,规定所有乡与村的苏维埃均应进行改选,由中央自上而下派出官员建立选举委员会。富农、商人和反革命分子被剥夺选举权,苏维埃代表候选人由上而下征求意见,等额确定,再提交选民公开投票。这种变相指定的选举办法后来成为斯大林时期的一种不成文法。1936年苏联公布新宪法,表面上扩大了选举权,改进了选举法,似乎也搞普遍、平等、直接、秘密选举。然而,上述不成文法依然起决定作用。各级苏维埃代表候选人都是由党组织内部决定,等额交给选民投票,虽说选民可以另选自己的意中人,其实未列入候选人名单的人根本无法当选。

内定选举就像是按剧本演戏,翻来覆去演了70多年,不断地消耗苏共和苏维埃政权的合法性。

宪政制度下的民主选举好比肥沃的土壤,它能打断腐朽的链条,一茬一茬出新苗,使病树前头有可能出现万木春的机会。而斯大林那种内定选举则是由前任领导指定自己喜欢的接班人,老树培养病树,病树培养歪脖子树,到头来在一棵树上吊死。这使它失去了吐故纳新、制度变革、重振旗鼓的活力源泉。

待到历史翻过了那沉重的一页,民主选举的时刻终于来临,1991年6月12日俄罗斯首次举行总统直选。选民真正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了,他们把占总票数57.35%的4559万多张选票投给了叶利钦,使他一举以高票当选为俄罗斯总统。而4位俄共候选人则分别以16.85%、6.81%、3.74%、3.42%的得票率被俄罗斯选民淘汰。

宪政民主,顺之则昌,逆之则亡。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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