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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吉思汗画像
《马可·波罗游记》中的成吉思汗是一个雄才大略,以聪明善良、公正谦和赢得百姓拥护的统治者。启蒙运动之后尽管不断有哲学家、文学家批评成吉思汗的残暴,攻击蒙古人或黄种人,但多数知识分子对蒙元时代仍怀有优美的想象,如柯勒律治(S. Coleridge,1772~1834)的残诗《忽必烈汗》。十八世纪之后,西方社会对成吉思汗和蒙元帝国的认识有了巨大的变化,蒙古人已成为邪恶势力的象征。威泽弗德讨论这一现象形成的原因时指出,哲学家和文学家们的批评不算什么,最恶毒的攻击来自那些从启蒙运动中形成的新型知识分子群体——科学家,他们从分类学和进化论入手,把世界人种划分成欧洲、非洲和亚洲三类,以欧洲白种人为进化的最高等级,而将亚洲人都归于与猩猩等灵长类接近的“蒙古人种”之下,如果欧洲儿童出现了智障和遗传性疾病,那就是蒙古人入侵欧洲强奸白人妇女后出现的返祖现象。甚至欧洲人的反犹主义,也是因为他们认为犹太人和蒙古人通婚,他们身上有蒙古人的影响。(第271页)
威泽弗德的这个见解比较深刻,对理性的社会而言,在哲学上或文学上批评和丑化某个民族充其量是一个价值评判的主观问题,民众未必都认同,而对人种进行所谓科学上的优劣划分就足以使工业革命以来有科学崇拜情结的西方民众笃信不疑,以至于成为“黄祸论”的理论武器。在十九世纪,不仅蒙古人的游牧方式被西方社会的精英认为是野蛮的,而且整个黄种人都被西方视为低劣人种。1895年,德皇威廉二世曾多次致信沙皇尼古拉二世讨论“黄祸”问题,号召欧洲联合抵抗野蛮的蒙古人和佛教的入侵。(吕浦等编译:《“黄祸论”历史资料选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14页)在科学家和政客的合力之下,蒙元帝国落后野蛮的形象已深入西方社会,纠正这种偏见的工作多半费力不讨好,威氏不但有勇气重新塑造成吉思汗的形象,而且选择了一个全新的角度,把成吉思汗定位为近现代文明和全球化体系的开拓者。
作者对蒙古人早先游牧与劫掠交替进行的生活方式和在征服进程中的杀戮有自己的解释。成吉思汗的部落原居于西伯利亚北部森林和草原的交界处,属于森林蒙古人,文明程度不及草原蒙古人,每到猎物匮乏的年份他们就会越出草原抢劫异族,这种以劫掠为生的生活方式一直被视为野蛮的行径。作者认为这倒不是野蛮,而是狩猎民族的天性使然;森林蒙古人对异族发起战斗并不是真正的战争,也不是出于世仇,目标是货物而不是杀人。他们因此有更迅捷的行动,更精明的思维和更勇猛的斗志。这“是一种抢劫的循环生活方式,遵循的是源自北部地理模式。”(第18页)在森林部落中,“抢劫”等同于狩猎,具有正当性。进化论中的文化的优劣问题被威泽弗德解释成人类学中的文化适应问题。
成吉思汗在征服中的杀戮和毁灭城市是一个明显的事实,但这不是种族仇恨产物,与现代社会出现的种族屠杀不能相提并论。成吉思汗在征服过程中从来都是和平手段无效后才采取武力。格鲁塞虽认为蒙古人把屠杀作为制度,但也不是生性残忍,他们只是出于困惑,“不知道更好的处置方式。”(《草原帝国》,第294页)从文献的记载来看,令人惊讶的是蒙古人没有采取那个时代的惯例对敌人实施酷刑。反之,从中国到欧洲,文明世界的统治者和宗教领袖为实行专制都采用了骇人听闻的残酷手段恐吓民众。比如1228年,花剌子模人俘虏了四百名蒙古士兵,他们在游街示众遭到公开的羞辱之后被喂了狗;波斯的胜利者则用钉子钉入蒙古战俘的头颅。同时期其他文明国家的统治者也好不到哪里去,拜占庭黄金时代的君主巴塞尔二世(Bulgaroktonus,958~1025)在1014年吞并保加利亚的战争中,下令弄瞎一万五千名保加利亚战俘的眼睛,每一百人留下一人保留一只眼睛,由他带领九十九个瞎子回家。恐怖随瞎子一起来到保加利亚,四年之后,保加利亚即为所灭。神圣罗马帝国的伟大君主、绰号为“红胡子”(Barbarossa)的腓特烈一世(Friedrich,1122~1190)在1160年征服意大利北部的伦巴底城时,其部下砍掉战俘的头颅当球踢;其后守军也把德国战俘带到城墙上当众肢解,双方的军队最后竟然不是直接交战,而是看谁对待战俘的手段更恐怖。威泽弗德写到,几乎可以肯定蒙古人是把死亡当作一种政策,但是它与同时代的文明军队相比,蒙古人并不是靠残忍的行为制造恐怖,而是靠快速而又有效的征服,以及他们似乎完全不在乎当地精英和富人的生命而引起恐怖。(第125页)在历史上所有的征服中,只有成吉思汗不在乎富人性命这一点才真正让人印象深刻。
成吉思汗不在乎富人的性命有内、外两个原因,威泽弗德提到了外在的原因,即成吉思汗起初善待那些投降的城市,结果引起那些城市的富人和精英们怀疑蒙古人的能力,经常出现随降随叛的情况,使蒙古军队要花更多的精力重复占领这些城市。对于军队人数不多、以效率取胜的蒙古人来说,消灭他们就是消灭了一切反叛的萌芽。在成吉思汗征服的无数城市中,文献提到他唯一进入的城市是当时伊斯兰教的圣地、花剌子模的布哈拉(Bukhara,今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市)。成吉思汗一进入布哈拉的大清真寺就命令学者和神职人员给他喂马,并在清真寺召集城内280名最富有的人痛斥精英们的罪行:花剌子模的战败是因为你们的重要人物犯下了这些罪行,“如果你们没有犯下这些罪行,上帝就不会像我一样惩罚你们。”(第8页)内在的原因则是异文化之间的不可通约性。草原民族对农耕文化的认同程度很低,他们起初就没有以被征服文化的继承者自居,对异文化中的富人和精英就没有什么依赖。窝阔台时的大臣别迭就建言:“虽得汉人亦无所用,不若尽去之,使草木畅茂以为牧地”(宋子贞:《中书令耶律公神道碑》,《国朝文类》卷五七),这是蒙古人对军事征服和本身文化自信的典型反映,他们只有在逐渐同质化之后才会像中原王朝那样笼络富人和前朝的精英。虽然蒙古人对异文化的精英分子不屑一顾,但他们在宗教宽容上却比任何统治者都做得好。威氏指出,对蒙古人所征服的城市毁灭的情况进行校验后显示,很少有超过十分之一的人口伤亡。成吉思汗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城市的毁灭者,而非屠杀者(第125页),这个观点是正确的。成吉思汗毁灭城市的战略受到草原文化本身的制约,而非民族的野蛮和残忍。
波斯史家拉施特(Rashid ed-Din,1247~1318)对成吉思汗的性格有很经典的刻画:成吉思汗曾问不儿古赤(《元史》称博尔术),人生何者最乐?不儿古赤以春日走马飞鹰出猎为最乐作答。成吉思汗则说,不然,战胜敌人,夺其所有,见其亲人流泪,纳其妻女才是人生之最乐。(《史集》第一卷第二分册,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362页)威泽弗德指出,成吉思汗并不认为这种夸张的描写就是对他的贬损,这是他通过文人之笔传播恐惧的有效方法,蒙古人是在利用恐怖宣传来加速征服。(第120页)作为把战争当作生产的游牧民族来说,成吉思汗把抢劫和毁灭作为国策,出于森林游猎民族视天下财物如同猎物的天性。农田、沟渠、城镇不仅延缓了骑兵的速度,也妨碍了野生动物的自由迁徙,因此蒙古人与金人作战后的退田还草,在文化功能上可以满足骑兵的军事需要,同时也使他们赖以为生的野生牧群重返退耕的草原上。(第105页)作者感到仅从文化功能上还不足以说明拉施特对成吉思汗形象描写的片面,他强调了在长期的征服过程中,成吉思汗的目标也由早先的抢劫发生变化,逐渐形成了建立世界统一帝国的使命感。成吉思汗告诉其子孙,他最重要的教训就是战胜一支军队不等于征服一个国家,你只能通过赢得民心的方式来征服。(第131页)换言之,在威氏的笔下,成吉思汗最终认可了文明世界的价值体系,忽必烈在元朝建立了一套比宋律“更温和、更人道”的刑法体系就是其结果。
作者:
王纪潮
编辑:
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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