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皇帝的皇帝:“皇父摄政王”多尔衮(图)
2008年06月07日 10:45中国经济网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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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指出的是,多尔衮作为一个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满汉地主政权的利益,也推行过很多落后、消极的民族压迫政策。主要是剃发、圈地、投充和“逃人法”:

多尔衮在进入北京的前—日,即谕令剃发,进京的第二天又谕令:“凡投诚官吏军民皆著剃发,衣冠悉遵本朝制度”,不剃发者便被视为有狐疑观望之意,“定行问罪”。由于受到汉族人民的激烈反抗,二十二天后,多尔衮被迫取消了剃发令。但顺治二年六月,当南京弘光政权灭亡后,却又重申剃发令、宣布,京城内外及各省地方,从部文到日,限10天“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各州县奉到本府限期剃发的火票后,官吏“遍历村庄,细加严查”,“违旨蓄发,罪在必诛”。当时是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因而士民大愤,纷纷起兵反抗。

多尔衮摄政期间,还三次下令在近京四百里内进行大规模圈地。顺治元年十二月,正式颁布圈地令。在实行执行过程中,由于满洲贵族坚持“务使满汉界限分明”,满汉土地要“互相兑换”的“圈地”政策,致使许多汉人的土地和房屋被大量圈占,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民。以后在顺治二年八月和四年正月,又大规模地圈占两次。这种政策使很多农民“田地被占,妇子流离,哭声满路”。在北京城内尽圈东城、西城、中城为八旗营地,只留南城,北城为民居,房屋被圈占者限期逐出。几次圈地累计达二十万顷左右。

随着大规模的圈地,使得丧失土地的大批汉族农民被迫依附满族统治者,投旗为奴。多尔衮又多次下令:“听民人投充旗下为奴。”于是,投充问题更加突出。开始时,投充仅限于贫穷小民,后来也有带地投充的。而一些庄头,更“将各州县庄屯之人,逼勒投充,不愿者即以言语恐吓,威势迫胁。各色工匠,尽行搜索,务令投充”。还有一些无赖恶棍.本身无地,却以他人土地冒充,而去投充,然后借旗人的保护,再危害乡里。

为防止那些强迫为奴的汉人逃亡,多尔衮又下令制定了严厉的“逃人法”。逃人法的重点是惩治“窝主”。凡逃人被获,或鞭责,或刺字,而后归还原主,窝主则处死,家产籍没并株连邻里,而奖赏告密者。因而一些地方无赖往往勾结旗下奸人,冒充逃人,还指平民为窝主来进行敲榨勒索,危害甚大。

在推行这些政策的过程中,多尔衮逐渐发现弊端甚多,故曾多次下令修改这些法令,或停止执行,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直至病死。

多尔衮留给后人最大的的兴趣在于“太后是否下嫁”。几十年来,不少历史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严肃的研究和考证。著名清史学家孟森先生首先驳难,在其《太后下嫁考实》一文中对下嫁之据辩驳甚力,指出不仅下嫁为虚,甚至两人连同居关系都不存在。继其后者,仍不断有人撰文,否定者有之,肯定者有之,或认为虽无下嫁之名,至少有同居之实,观点仍难以统一。推原其故,在于现有证据之不足,以及各人解读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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