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初:广东向中央"要权" 中央要广东"大搞"
2008年10月16日 10:58南方网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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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会议上,习仲勋和我详细汇报了广东贯彻执行中央50号文件的情况。在这次会议上,经过讨论研究,大家在许多问题上取得了共识,提出了解决存在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形成了《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纪要》包括八方面的内容:调整农业发展方针;抓紧解决能源和交通运输问题;大力发展对外贸易;改进海关管理,简化出入境手续;资金信贷给予必要支持;搞好市场安排和物资供应;积极稳妥地抓好经济特区的建设;切实加强领导。另外,《纪要》采纳了我们的建议,将“出口特区”正式定名为“经济特区”。

1980年5月4日,省委决定成立广东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由吴南生兼任主任、党组书记。

5月16日,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了这个《纪要》(即中央〔1980〕41号文件),希望中央有关部门和广东、福建两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努力,把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做得更好。

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并通过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暂行条例》,经济特区在中国正式诞生。

此后,广东经济特区的工作主要由吴南生、梁湘等人负责。当然,特区的一些重大问题需要省委、省政府讨论决定时,我也参与了决策。到1983年我从省长位置退下时,深圳特区的发展速度最快,珠海、汕头特区基本上还处于筹建阶段。

1984年1月24日至2月5日,邓小平在王震、杨尚昆的陪同下到广东视察。我当时到北京开会,是随他们的专列一起南下的。抵达广州时,我考虑到邓小平路途比较劳累,请他到珠岛宾馆休息,但他坚持先到深圳。于是我和梁灵光陪同他们视察了深圳、珠海。邓小平对这两个经济特区的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分别题了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珠海经济特区好。”

习仲勋为广东争到尚方宝剑

中央书记处会议《纪要》,授权给广东省,对中央各部门的指令和要求采取灵活办法,适合的就执行,不适合的可以不执行或变通执行

1980年8月底,广东省的主要领导同志都到北京参加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9月24日上午,中央书记处听取了习仲勋、杨尚昆和我关于广东工作的汇报。

在会上,当我们向中央提出给广东以更大的自主权,允许我们参照外国和亚洲“四小龙”的成功经验,试办出口特区,以便加速广东经济发展建议时,想不到有一位中央领导当场大泼冷水。他说,广东如果这样搞,那得要在边界上拉起7000公里长的铁丝网,把广东与毗邻几个省隔离开来。我们听罢,大为惊讶。很显然,他是担心国门一旦打开之后,资本主义的东西会如洪水猛兽一样涌进来,因此,才产生用铁丝网将广东与周边诸省区隔离开来的想法。虽然在这次会议上出现了不同声音,但我们的大胆构想,得到与会大多数领导同志的赞同和支持。中央书记处负责同志听了我们的汇报后,对在广东如何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作了重要指示。

9月28日,中央印发了这次中央书记处会议《纪要》。《纪要》指出,中央在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目的是要充分发挥广东、福建两省的优势,使广东、福建先行一步富裕起来,成为全国‘四化’建设的先驱和排头兵,为全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体制改革探索道路,积累经验,培养干部”。所谓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一是增大地方的权力,二是广东、福建两省对外更加开放。同时中央授权给广东省,对中央各部门的指令和要求采取灵活办法,适合的就执行,不适合的可以不执行或变通执行。

总之,《纪要》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对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重大意义,同时给两省以更大的独立自主权,让我们更加大胆地去干去闯。这是习仲勋、杨尚昆离开广东、调回中央工作之前,为广东争取到的一把尚方宝剑。这也说明中央对广东寄予十分殷切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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