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上谕在资政院会上宣读之后,议员的意见发生分歧。有的认为既已奉旨依议,弹劾奏稿应该取消。有的认为近年内政外交弄得这样坏,都是由于军机大臣不得其人;现在军机大臣既然不负责任,就不应当用他们主持国事,仍需弹劾。后来虽然改为恳请“明定枢臣责任并速设责任内阁”具奏案上奏,但仍尖锐地指出:军机大臣不负责任,受禄惟恐其后,受责惟恐其先,徒有参预国务之名,毫无辅弼行政之实。请迅即组织内阁,并于内阁成立之前明降谕旨,将军机大臣担负的责任宣示天下,使其无所诿卸。
同一天,军机大臣联袂奏请辞职。摄政王载沣颁发两道硃谕(军机大臣回避,未副署),一是慰留军机大臣,二是不让资政院过问。后者写道:“设官制禄及黜陟百司之权,为朝廷大权。”“军机大臣负责任与不负责任暨设立内阁事宜,朝廷自有权衡,非该院总裁等所得擅预,所请著毋庸议。
议员们非但没有被硃谕训斥所吓倒,反而产生更大的对立情绪,对朝廷也相当不恭了。
次日会议一开始,李素就发言说:“硃谕的意思,似乎以本院为不知大体,擅行干预,我们何必自己取辱?”“解散倒觉痛快。”
易宗夔说:从前的谕旨是军机大臣署名,议员可以说话;这回是硃谕,“我们就没有说话的地方了”。由此看来,以后议决的一切议案“一概都归无效了”。“不但资政院绝无用处,就是以后的国会都可以不要了,这个是非常之危险的。因为立宪国精神是议院与政府对待,现在弄成议院与君主对待(即处于相对地位之意)。这个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积极的专制,什么资政院,什么国会,什么立宪,都可不要;还有一个不得了的结果,这个人民没有别的法子,只好拿出他的暴动手段出来”,“所以我们要想个法子解决这个问题”,“还要上奏弹劾军机大臣”,如不准,就解散资政院。
吴赐龄说:“军机大臣平日将‘君主大权’四字附会欺哄皇上。遇事便抬出‘君主大权’,使旁人一句话也不能说,所以把这两道硃谕看来,愈见军机大臣欺君误国之罪。”还是“作为弹劾案为是”。
邵羲说:“以君主对待国会就不是立宪的精神。”
汪龙光说:“军机大臣一经责难,对于上则以辞职为要挟,对于下则挟天子以令诸侯,我们一般议员谁敢与皇上相对?将来必至无事敢议,无口可开,势必由立宪复返于专制,宪政前途非常危险。”此次具奏要把立宪的要素解释清楚,朝廷如以为是,“则是真立宪”,“如以为非,则是假立宪,不惟资政院无可存立,便连国会也可无庸开设了”。
于邦华、罗杰、陈树楷皆赞成弹劾,郑际平则主张解散资政院。
末代状元刘春霖也发言说:认为资政院不能过问军机大臣不负责任之事,“是与预备立宪很不合的”。
钦选议员陈懋鼎闻听他指责了摄政王载沣,赶快插言,请其对硃谕说话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