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12月31日晚10时,专案组命令陈汉中、李伯志去王自正的隔离室进行审问。王自正心事忡忡地躺在床上,由于都是同事,陈汉中对王自正并不严厉,: “起来,到饭堂来一下,有点事。”王自正知道末日来临,他表面上顺从地起床和穿上衣服,心中却在筹划着垂死的挣扎。他问陈汉中:”穿哪双鞋子?”陈汉中严肃地告诉他:”穿那双解放鞋。”王自正更知道完了,因为枪杀谭甫仁的时候他就是穿的解放鞋。王自正穿上鞋,然后弯腰系鞋带。王自正系完鞋带后,敏捷地从被窝摸出一支59式手枪,甩手就是两枪。李伯志被击中腹部,倒在地上,陈汉中被擦伤右手。杀红了眼的王自正则提着枪夺门狂逃。幸而这次警卫班的战士警惕性很高,立即包围过来。王自正自插翅难逃,抓住也是必死无疑,便举枪向自己的太阳穴扣动了扳机,他的脑浆飞溅,王自正终于见了阎王。
父亲也说过,凭我们打了一辈子仗的老军人的经验,不该有这样惨重的损失,其实这种对垒在战争中是一个很小的交锋,如果头脑像战争年代那样清醒,可以把损失见小许多。凶手的最大特点无非就是一个亡命徒。凶手王自正原名王志政,河南内黄人,富农出身。做为一个现役军人――那个年代军人的地位至高无上,尤其在非常讲究出身的年代还能留在军队里,应该很知足。王自正的为什么要采取这么极端的方式呢?在他暗杀谭甫仁之前,调查出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进攻中原后,其堂兄带领一个还乡团对王自正老家的村庄反攻倒算,枪杀了村武委会主任,王自正参与了这次反攻倒算的杀人行动。后来他本人逃往他乡,由王志政改名为王自正,到起它地方参加了解放军。文革当中清理阶级队伍,把问题扩大化乃至冤假错案也不少,王自正在解放前的问题究竟有多严重,也许永远是个谜。
1970年初,他被提升为昆明军区政治部保卫科长,他还没有来得及弹冠相庆,便因家乡告发历史问题而被送到俘管所隔离审查。那个年代无论是真的还是被冤枉的,都采取坐以待毙的态度。王自正是个极少的另类,他决心鱼死网破。他在笔记本上这样写道:”我不能这样死;我要死,也要杀几个人。”“能报复的,只有这一条。”王自正在笔记中列下了好几个要杀害的人的名字,包括军区副司令员陈康、鲁瑞林、田维扬等人。权衡之后他又写道:”不如杀谭甫仁,影响更大,发泄心头之恨。”“但没有枪,要设法搞到枪。”“拿到枪半胜,见到人全胜。”这个隐藏在昆明军区心脏地带的杀人狂魔竟然能够偷出两支手枪,而且进入了谭甫仁壁垒森严的住宅。可见那个年代虽然阶级斗争的弦绷得紧,但是打乱的规章制度也留下了各种隐患。
摘自《一生紧随毛泽东》人民出版社 2007年9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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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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