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毛泽东向蒋介石告别。蒋问毛:对国共合作办法有无意见?据蒋日记记载:“毛吞吐其辞,不作正面回答。”蒋对毛称:“国共非彻底合作不可。否则不仅于国家不利,而且于共党有害。”蒋继称:
余为共党今日计,对国内政策应改变方针,即放弃军队与地盘观念,而在政治上、经济上竞争,此为共党今后惟一之出路。第一期建设计划如不能全国一致,努力完成,则国家必不能生存于今日之世界,而世界第三次战争亦必由此而起。如此吾人不仅对国家为罪人,而且对今后人类之祸福亦应负其责也。
这段话,蒋介石觉得他是向毛掏了心窝子,毛的反应,据蒋日记记载:“彼口以为然”,但是,蒋不大相信,所以接着写道:“未知果能动其心于万一,但余之诚意或为彼所知乎?”当日正午,蒋介石继续与毛泽东谈话,并且设宴招待。
10月10日下午,周恩来、王若飞与王世杰、张群、邵力子、张治中在桂园客厅共同签署《国民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简称双十协定)。这个《纪要》由周恩来起草,是毛泽东、周恩来到重庆后和国民党代表多次商谈的结果,也是双方求同存异、互谅互让的结果。共十二条,其中《关于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属于总纲性质,双方一致确认:“中国抗日战争业已胜利结束,和平建国的新阶段即将开始,必须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并将在蒋主席的领导之下,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彻底实现三民主义。双方又同认蒋主席所倡导之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为达到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
关于政治民主化问题,《纪要》宣布,双方“一致认为应迅速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并应先采必要步骤,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①《纪要》并称:现双方正与各方洽商政治协商会议名额、组织及其职权等项问题,双方同意一俟洽商完毕,政治协商会议即应迅速召开。”
其他双方一致同意或基本一致的条文有人民自由问题、党派合法问题、特务机关问题、释放政治犯问题、地方自治问题等。毛泽东后来曾说:“有成议的六条,都是有益于中国人民的。”② 有些问题,难度较大,如军队国家化问题,中共表示愿缩编至二十四个师至少二十个师的数目,国民党则表示二十个师的数目可以考虑,双方意见趋近。有些问题,双方争持不下,如“国民大会问题”,中共坚持代表重选,延缓召开等主张,国民党则坚持原选出之代表有效,名额可以增加。中共表示,“不愿见因此项问题之争论而破坏团结”,双方同意将此问题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关于解放区地方政府问题,中共先后提出四种方案,国民党均以“政令统一必须提前实现”为理由加以拒绝,中共方面只能提出,继续商谈。
《纪要》的签字是大喜事。饱经战争之苦的中国人民终于向避免内战、化干戈为玉帛前进了一大步。这一天还发生了另一件喜事。这就是,国民政府发布授勋令,对大批抗战文武有功人员授予“胜利勋章”。蒋介石考虑再三,在受勋人员名单中加进了朱德、彭德怀、叶剑英三人,又加进了毛泽东和董必武,还加进了邓颖超。事后,蒋介石在日记中写下了他这么做的原因:
双十节授勋,特将共朱毛等姓名加入,使之安心,以彼等自知破坏抗战,危害国家为有罪,惟恐政府发其罪状,故亟欲抗战有功表白于世,以掩盖其滔天罪恶。余乃将顺其意以慰之,使其能有所感悟而为之悔改乎?然而难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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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天石著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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