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京解放后:恢复生产 接管学校 禁毒禁娼
2009年04月23日 11:35现代快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接管“难”京

[一难] 金融接管:“金圆券”满天飞怎么办

——收兑!

百姓担心:人民政府不可能承认“金圆券”,只能当手纸用了

政府做法:收兑国民党发行的货币“金圆券”,实行“折实储蓄”

手里的钱刚刚还能买5斤大米,几分钟后就连一张草纸都买不到了!南京解放前,国民党金融财贸体系可用“彻底崩溃”来形容,通货膨胀已经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而老百姓最担心的,莫过于家里的财产就此一文不值。

“国民党政府所谓‘发展经济’,都是靠印钞票,物价一天要涨好几次。”江苏省社科院原经济所所长沈立人研究员今年82岁,解放前他参加了地下团,建国后在苏南的财贸系统、省计委工作过。他告诉记者,南京解放前后市场上最流行的是银元和实物,当时一拿到金圆券就去换银元(俗称“大头”)。

参与了南京解放初期金融接管、当时在邮汇局工作的周家让回忆说,“实际上金圆券不过是国民党反动政府搜刮民脂民膏的一场大骗局。不到10个月,发行额已达130多万亿元,超过定额6.5万倍!于是币值猛跌,物价暴涨。到解放前夕,同1948年8月19日的价格相比,此时黄金上涨了225万倍,银元上涨175万倍,大米上涨142万倍……”

物价有如大江溃堤,一发不可收拾,也给解放后的人民政府留下了一匹最难降伏的野马。

新成立的人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软硬兼顾,平抑物价,全方位地对金融体系展开接管。

周家让说,兑换群众手中的“金圆券”,是当时最受百姓欢迎的举措之一。“当时南京老百姓都在议论,人民政府不可能承认‘金圆券’,只能当手纸用了,一时间人心惶惶。”

记者了解到,1949年4月28日市军管会宣布,“中国人民银行所发行之人民币,为全解放区统一流通之合法货币。伪‘金圆券’自即日起为非法货币。但为照顾人民之困难,在5月8日以前暂准在市面流通,过期即严禁使用。”

1949年5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成立并对外营业,“我记得开门后的第一项业务,就是向市民通告:收兑国民党政府发行的货币‘金圆券’。市民无不奔走相告,喜笑颜开。”周家让说,每日人民银行公布牌价兑换人民币,自收兑日开始到结束日为止,共收兑金圆券876亿余元,兑出人民币1298万余元。

另外,百姓因受物价飞涨之苦,解放初期仍大多倾向带有实物属性的银元。但这也给金融体系的稳定带来了危害,部分银元贩及少数商人互以银元买卖或以银元作价支付,价格时涨时落,影响币制,紊乱物价。5月17日,市军管会发出布告,不得以银元为流通币,但允许人民持银元向人民银行按牌价兑换。此举对平抑物价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另外,由于米、油、布、煤等价格波动过大,人民政府为了稳定群众生活,决定从1949年6月起,由市人民银行举办一种我国金融史上从未有过的新型储蓄业务“折实储蓄”,计算单位是“中熟米1斤、12磅龙头布1尺、豆油1两、统煤1斤”这4种百姓生活必需品。储户按每天的牌价,以人民币折算成为折实单位存入银行。如果物价上涨,牌价也就相应提高……

在一系列举措的综合作用下,南京的金融秩序逐步恢复正常,物价开始稳定。到了1950年2月份,开始稳步回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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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春平 戎丹妍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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