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德怀在停战协议上签字
5月2日,朝鲜停战谈判五项议程中的四项已经全部达成协议,但在第四项议程,即关于战俘安排问题上,美国方面提出了自愿遣返的原则,而中国方面坚持应全部遣返,双方的谈判由此陷入僵局。朝鲜领导人原指望不晚于5月份与美国人签订停战协定,并依此来计划安排1952年下半年的经济工作和政治工作,没想到谈判因战俘问题产生争议而拖延下来,“这使朝鲜领导人感到莫大的失望。金日成建议中国同志在战俘问题上做出让步,并争取签订停战协定”。 或许是考虑了朝方的意见,7月3日,中朝代表团提出了新建议,除非朝鲜籍战俘仍需全部遣返外,同意朝鲜籍战俘无须全部遣返,“即其居住地在敌对方的朝鲜籍战俘应返回敌对方领土;在应召入伍前居住于俘获方领土上的朝鲜籍战俘,应全部留在原处并应被释放遣送回家”。 但是美国方面不顾中朝方面的一再退让(包括已不再坚持遣返全部被俘人员),于7月13日提出了总共遣返83000人(包括人民军被俘人员的80%和志愿军被俘人员的32%)的概数,并声称这是最后的、坚定的、不可改变的方案。 中朝方面被迫做出最后选择。
对此,中国领导人的态度十分坚决。毛泽东在7月15日给金日成的电报中说,在敌人狂轰滥炸的军事压力面前,接受其挑拨性和引诱性而并非真正让步的方案,对中朝方面在政治和军事上都是极为不利的。战争继续下去,固然会给朝鲜人民和志愿军带来进一步的损失,但中朝人民也在战争中愈战愈强,鼓舞着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去反对侵略战争,并推动了全世界保卫和平运动的发展。战争使美国的主要力量陷在东方继续遭受损失,而苏联的建设得到了加强并影响着各国人民革命运动的发展,因而也就推迟了世界大战的爆发。毛泽东保证,中国人民愿尽一切可能帮助朝鲜人民解决困难。总之,“在现时形势下,接受敌人这一方案必然要长他人志气来灭自己威风”。最后,毛泽东不无用意地告诉金日成,中方的看法和方针,“当转报菲利波夫同志征求他的意见,得复再告”。 同日,毛泽东也致电斯大林,“主张坚决拒绝”“敌人这种挑拨性和引诱性方案”,并表示准备战争扩大。毛泽东还通报说,“金日成同志对此有不同看法”。 尽管金日成在回电中表示赞同毛泽东对当前局势的分析,并感谢中国将全力提供援助的承诺。 但在同一天给斯大林的电报中,金日成抱怨说,由于消极防御的方针,敌方轰炸给朝鲜的城市和平民带来了极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拒绝接受敌方的条件。虽然他表示同意毛泽东的意见,但还是希望尽快停战:“我们必须坚决力争尽快签订停战协定、实现停火和根据日内瓦公约交换所有战俘。这些要求会得到所有爱好和平的人民支持,并使我们从被动的局面中摆脱出来。”
中朝之间在谈判中的战俘问题上持有不同立场,除了政治上的考虑之外,还有一个更为实际的原因,即双方的战俘政策完全不同。由于受国内战争传统作法的影响和缺乏国际斗争经验,中方从一开始就未曾想过扣留战俘。1950年11月17日彭德怀致电军委,拟在战役发起前释放100名战俘。18日毛泽东复电,“释放一批战俘很对。今后对战俘应随时分批放走,不要请示。” 这样,中方掌握的战俘即相应减少。此外,1951年11月中朝商定,为便于释放战俘工作,以后南朝鲜战俘交由人民军管理,而志愿军只管理其他国家的战俘。 这样,中方实际看管的战俘人员十分有限,没有多少谈判的本钱,这大概也是中国主张“全部遣返”的原因之一。而朝方出于战后经济建设需要劳动力的考虑,则暗地里扣留了大量战俘。据苏联大使苏兹达列夫的报告:“朝鲜同志认为将大量的南朝鲜的战俘扣留下来,让他们在北朝鲜从事各种繁重的体力劳动比较好,而无须去考虑他们要求返回自己家乡的愿望”。因此,他们扣留了13094名李承晚军队的战俘,其中6430人在人民军中服兵役,其余的人则在内务部和铁道部从事不同的工作。此外,还扣留了战争前期从南朝鲜被“动员”加入人民军的42262人。 在这种情况下,朝鲜领导人当然不可能理直气壮地坚持“全部遣返”的原则。
问题最后还是在莫斯科得到解决的。7月15日毛泽东电告斯大林,美方提出的方案,“两者比例极不相称,敌人企图以此来挑拨朝中人民的战斗团结”。“在敌人的压力下屈服,对我极为不利”,并表示即使谈判破裂,也绝不让步,“因为这个问题是个政治问题,不但对朝中两国,而且对整个革命阵营都有影响”。 第二天斯大林即复电:“你们在和平谈判中所持的立场是完全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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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志华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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