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4月毛泽东在杭州举行的部分省委书记会议上
警卫工作的基础建设是多方面的,刚到中央工作的领导同志,来杭州时总会问起一个问题,就是浙江的警卫工作和接待工作是不分家的,都是由浙江省公安厅警卫部门统一负责管理的。这与其他省、市的做法不同,浙江警卫工作这种区别于其他省市的做法,也是历史形成的。从1952年成立警卫处开始,我一直主张警卫工作在省委领导下,警卫、接待不能分开,必须统一领导和管理。因为警卫对象外出活动要确保安全,饮食起居也同样要确保安全,两者目的任务是完全一致的,从根本上讲这是一回事,是一个整体,不能分割开来。警卫工作和接待工作合在一起,它的好处不仅有利于统一领导和管理,避免政出多门、互相扯皮,可以精简人员、提高工作效率,而且把首长安全警卫和生活起居各项任务有机结合统一起来,从根本上提高警卫工作的安全质量。因此,这样做的合理性是十分明显的,也得到中央领导的肯定。一些外省市公安机关的同志,也想参照浙江的做法,但不知什么原因,思想很难统一起来。所以警卫和接待合一的体制,全国只有浙江一家,从解放初到现在一直没有变过。
中央领导对警卫工作的要求是很严格的,规定省委领导“不接不送,不叫不到,不给不要”。每次主席来杭只由我和少数警卫人员去机场、车站迎接他,送到宾馆饭店住下。日常事务由我统一负责。省委主要领导不参加迎送,也不搞接见和宴请等客套。不准乘中央领导来浙江时提出要这要那。主席还规定,有事请省委汇报,平时不要相互干扰。主席外出时轻车简从,通常是三四辆小轿车,不鸣警笛,不闪警灯,不张扬,不扰民。最考验警卫工作基础是否扎实过硬的是主席经常突然改变行动方向和原先的日程安排。主席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深入接触群众,和最客观地了解基层情况。
为了确保毛主席、党和国家其他领导人来浙江的绝对安全,浙江的警卫工作,在中共浙江省委的领导下,采取了行之有效的得力措施,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建立警卫机构,选调素质好的警卫人员。
——抓警卫基地建设。现在西湖、西子两个国宾馆(当时叫刘庄、汪庄)和谢家花园(柳莺宾馆)及南屏就属于这个性质,由警卫处直接管理;根据杭州的情况,省委还决定新建了杭州饭店、西泠饭店和花家山几幢房子,保障了接待的需要。浙江省公安厅还派出得力干部担任这些地方的领导。
——抓警卫基础建设。在首长经常涉足和游览的风景点等一些地方,建立职业掩护警卫网点,并定期进行培训。
——抓警卫制度建设。每次任务,都由我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开会,做出部署,明确任务,各负其责;还在调查研究、实践的基础上,制订了住地、路线、现场、专列等警卫方案,做到一任务一方案,对饮食卫生、医疗都有预案,并反复检查落实。
——为了警卫工作方便,又排除多头领导,中共浙江省委决定外事工作归口我负责,我还兼任中共杭州市西湖区委第一书记。
这一切,目的都是为了确保安全。
摘自《王芳回忆录》 王芳著 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9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