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斑海豹”第一人田继光案再审 一审被判12年震惊环保界

作者:郭睿

2016-04-29 第525期

这并不是环保人士第一次身陷囹圄。2015年11月5日,开庭之前,田继光告诉律师郑湘,“这是为保护斑海豹付出的代价,永不后悔”。近半年之后,田继光的家人等来了案子再审决定书,命运未知。

狱中的田继光等来了自己案子再审的消息。

田继光为盘锦市保护斑海豹志愿者协会会长,也是这家NGO的创始人,被称为“民间保护斑海豹第一人”。2013年10月16日,田继光被捕。2014年9月11日,盘锦市大洼县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田继光敲诈勒索、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合并判处12年有期徒刑。

田继光提出上诉。盘锦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一次后,于2015年11月13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田继光妻子刘丽以“原审法院严重违反程序;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为由,向盘锦中院提出申诉。

2016年4月15日,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田继光案做出“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的决定。

(田继光案再审决定书)

“风光七年”

田继光于2007年发起成立斑海豹保护协会,开展保护斑海豹的宣传教育倡导工作,并组织志愿者拍摄和观测斑海豹。斑海豹是唯一在我国海域内繁殖的鳍脚目海洋哺乳动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盘山县六道沟至三道沟海域,是斑海豹在世界上8个繁殖区最南端的一个,也是斑海豹在我国最重要的繁殖栖息地,每年在此繁殖、栖息、觅食的斑海豹数量有200至300头。2007年至2013年,田继光创立的斑海豹协会一共协助当地管护站解救斑海豹23只、江豚9只。

田继光的父亲田守诚曾任盘锦市盘山县水产局局长,一生致力于当地河蟹养殖研究。盘锦号称“中国河蟹第一市”,田守诚被誉为“盘锦河蟹第一人”,受到过中组部表彰。田继光的弟弟田继辉曾在盘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做副局长,分管保护斑海豹的渔政所,于是介绍田继光为斑海豹做些广告宣传,由此成立志愿者协会,接受海洋与渔业局业务领导。田继光在保护斑海豹方面的贡献,使其名声超过父亲。

协会会员很快超过三千,田继光经常组织会员到街头宣传保护斑海豹、做公益活动,声势最隆的一次,招来了省内外约2000名志愿者在红海滩捡拾垃圾,如此壮观的场面惊动了警察,特意打电话来叮嘱“不要出事”。

2011年6月8日,田继光被国家海洋局评选为“2010年度中国十大海洋人物”,斑海豹也成为盘锦的城市名片,2013年,在辽宁举行的第十二届全运会吉祥物,将斑海豹选为吉祥物。田继光的民间环保者形象经主流媒体的报道,广为人知。

2011年3月18日,田继光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上发出“心痛:盘锦滨海公路要横穿辽东湾斑海豹核心栖息地”的消息,呼吁“救救斑海豹”,得到了国内众多NGO和民间人士联合发声呼吁,向盘锦和辽宁方面寄送明信片等,施加压力,盘锦市政府把规划单位和环保组织叫到一起,连续三次开会商谈。最终决定道路上移,绕开斑海豹保护区。已经完成规划的滨海公路一段改造,这是辽宁沿海“五点一线”计划中的一段,该规划被提升为国家战略。

这起环保事件被称为“百团大战”,被当成一个不同NGO间协作的典型案例。据媒体报道,滨海路原设计40.7公里,包括一段穿越斑海豹栖息地的大桥。规划改变后,桥位上移18公里绕行,路线增长37公里,造价随之增加1.7亿元。工期延误了三年之久。

这届全运会结束后一个月,田继光被刑事拘留。这年上半年的一起曝光事件,让他涉嫌“敲诈勒索”。

(田继光)

账目问题

2013年4月,田继光在微博上曝光辽河油田的钻井,距离斑海豹上岸点直线距离只有千米远,影响斑海豹产仔,随后继续举报辽河油田特油公司污水和垃圾污染。并接受国内主流媒体的采访。

辽河油田与斑海豹协会进行了商谈协调,辽河油田同意“赞助保护斑海豹志愿者协会10万元”,并将此列入了2013年投资计划。由于保护斑海豹志愿者协会没有发票无法走账,这笔钱没有付。但这个“10万元”是如何敲定的,向谁提出,谁来执行,至今不清楚。公安与检察机关的侦查均到此为止。

后辽河油田特油公司赞助斑海豹协会五万元购买高清相机拍摄斑海豹,这成为田继光入狱的关键。田继光承认特油公司赞助过协会一部价值5.28万元的佳能相机,但他否认那是敲诈而来,并认为这部相机是赞助协会而非个人。这部相机由田继光委派斑海豹协会办公室主任张宇购买,将发票交辽河油田,领钱入账。此后的数次保护斑海豹活动、出海拍摄等,都用上了这部相机。

田继光被羁押期间,又被发现“侵占斑海豹协会资产”,在指控中增加了“职务侵占”罪名。认定田继光侵占了46万余元。其中包括用于为会员购买手机、相机、虚开发票套取15万,利用假的租船协议和白条套取18万等。

田继光的代理律师郑湘告诉凤凰网,关于油田的赞助,油田方面证人的说法前后矛盾,田继光向谁提出敲诈勒索意图,仍然是谜。关于“职务侵占”,田继光作为民间组织的专职人员,四五年来没有从协会领过工资。参加活动没有正规发票,走账平账不清,不构成职务侵占的主观故意。

在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大洼县检察院于2014年4月29日起诉了田继光。2014年9月11日,大洼县法院一审判决,田继光敲诈勒索判处5年,职务侵占判处8年,两罪合并判处12年。田继光提出上诉。2014年12月9日,盘锦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2015年11月,盘锦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并不是环保人士第一次身陷囹圄。2007年,“太湖卫士”吴立红因举报污染企业而以“敲诈勒索”罪获刑三年。2012年,海南“生态斗士”刘福堂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5年11月5日,开庭之前,田继光告诉律师郑湘,“这是为保护斑海豹付出的代价,永不后悔”。近半年之后,田继光的家人等来了案子再审决定书,命运未知。

(凤凰网/郭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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