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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次骗取科研经费16万元


来源:广州日报

2009年4月,被告人刘某某作为项目负责人,向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会申请了“无线传感器网络入侵检测系统关键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会分别于2009年9月和10月两次下拨该项目科研经费合计人民币200000元,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和信息学院亦陆续为该项目下拨配套科研经费合计人民币225000元。该项目共获下拨科研经费人民币425000元。此后,刘某某以虚构合同、虚开发票等方式,分8次违规从上述科研经费中骗取人民币160625元。

原标题:8次骗取科研经费16万元

深职院招生办原主任涉嫌贪污受贿案开庭

广州日报讯 (记者王纳)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原主任刘某某涉嫌受贿、贪污,合计人民币26万余元,近日在盐田法院开庭受审。刘某某辩称,他通过发票等套取劳务费,应视为合理避税,属违规行为,而非违法行为。

受贿人民币10.5万元

检方指控,被告人刘某某涉嫌收受了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某某贿赂合计人民币105000元。

2005年,深圳市政府为支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发展,拟给信息学院拨经费用于该院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并由信息学院科研设备处牵头组织前期的申报立项工作。被告人刘某某时任信息学院科研设备处设备采购科临时负责人,负责协助该处副处长薛某某开展上述工作。

2005年年底的一天,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某某为争取竞标信息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打电话约见刘某某,双方见面后,吴某某向刘某某咨询该项目的进展、预计招标时间等信息,刘某某将其所了解的情况告知吴某某。期间,刘某某提及其准备去云南丽江旅游,吴某某随即送给刘某某现金人民币5000元用于购买机票。

2006年年底的一天晚上,吴某某约刘某某吃饭。席间,吴某某向刘某某打听该项目采购设备的技术参数情况,并提出为了更有利于竞标该项目,希望刘某某能帮忙将多个实验室项目打包成一个整体项目进行招标。刘某某表示吴某某的上述请求需要院领导和采购中心同意,但他会尽力帮忙协调争取。饭后,吴某某送刘某某上车时送给刘现金人民币100000元。

虚构合同、虚开发票骗取科研经费

检方还指控,被告人刘某某以虚构合同、虚开发票等方式违规骗取科研经费合计入民币160625元据为己有的犯罪事实。

2009年4月,被告人刘某某作为项目负责人,向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会申请了“无线传感器网络入侵检测系统关键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会分别于2009年9月和10月两次下拨该项目科研经费合计人民币200000元,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和信息学院亦陆续为该项目下拨配套科研经费合计人民币225000元。该项目共获下拨科研经费人民币425000元。此后,刘某某以虚构合同、虚开发票等方式,分8次违规从上述科研经费中骗取人民币160625元。

在法庭上,刘某某辩称,自己在任职期间并未替吴某某谋取利益,从吴某某处所收的钱应算作回扣款而非受贿款。而在科研项目中,自己按规定可以获得30%劳务费,自己通过发票等套取劳务费,应视为合理避税,属违规行为,而非违法行为。最后,刘某某称自己有自首行为,请求法庭从轻量刑。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标签:刘某某 虚开 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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