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被害案终审 罪名变刑罚不变
2016年01月15日 02:44
来源: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2014年12月,番禺区辅警高铀效在追捕嫌疑人过程中被刺身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近日,行凶者焦昆鹏以故意伤害罪被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原标题:辅警被害案终审 罪名变刑罚不变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2014年12月,番禺区辅警高铀效在追捕嫌疑人过程中被刺身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近日,行凶者焦昆鹏以故意伤害罪被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辅警拦截嫌疑人被刺身亡
据了解,1988年出生的焦昆鹏是河南省滑县人,曾因犯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于2007年4月20日被河南省滑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作案时,其尚未成年。
据法院查明,2014年12月2日15时许,焦昆鹏与侯某、李某某分别驾驶摩托车在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钟村商贸城附近停留并相互交谈。这期间,番禺钟村派出所民警带领辅警便衣巡查时见三人形迹可疑,上前表明身份进行盘查。焦昆鹏与侯某转身逃跑,李某某被当场控制。辅警高铀效、李某继续对焦昆鹏、侯某进行追捕。在追捕至钟村街大石春路附近时,焦昆鹏持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刺伤李某的手部(致轻微伤)。
高铀效拦截时,焦昆鹏向高铀效的左侧季肋区捅刺一刀,致高铀效受伤倒地。焦昆鹏逃至附近公园内,被李某及到场支援的民警抓获。高铀效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时年26岁。
他们为何要拒捕?
据侯某称,事发前有人委托他将一辆摩托车出售,要价600元,他心想“车价那么低,肯定来路不明”,为了赚差价,当日他和买家在事发地交谈。当警察表明身份,并让他们不要动时,他因害怕摩托车有问题,而且当天早上吸食过冰毒,于是转头就跑。焦昆鹏的辩解则称,因当时刚来广州不久,他托付侯某帮他找房子,当日他和侯某约好见面去看房。当时看到侯某跑,他也跟着跑。
终审改罪名仍判死缓
焦昆鹏一案在广州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时,其辩称当时追捕他的人并未表明身份,且自己是先被无故殴打之后才“持刀反抗、自保”。广州中院一审查明,尸体检验鉴定书证实,焦昆鹏是主动出击而非比划刀具为自保。广州中院于2015年8月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焦昆鹏死缓。焦昆鹏不服,提起上诉。广东高院二审认为,焦昆鹏在被警方人员追捕的过程中,持刀反抗,具有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但认定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依据不足。近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焦昆鹏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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