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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置业频当被告 涉2000余起商品房合同纠纷案


来源:中安在线

购买房产后,房子面积有变,延迟交房,无法办理房产证……大唐公司开发的信旺﹒华府骏苑小区也因此频频被业主告上法庭。昨日,市中院发布2015年合肥十大案例,合肥信旺·华府骏苑小区系列纠纷案也位列其中。据了解,目前仅蜀山区法院就受理了2000余件涉大唐置业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及委托合同纠纷案。

原标题:大唐置业频当被告 涉2000余起商品房合同纠纷案

摘要据了解,2015年6月以来,合肥信旺﹒华府骏苑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合肥大唐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因房产证办理、经营管理费支付引发的诉讼纠纷不断增多,目前仅蜀山区法院就受理了2000余件涉大唐置业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及委托合同纠纷案。

购买房产后,房子面积有变,延迟交房,无法办理房产证……大唐公司开发的信旺﹒华府骏苑小区也因此频频被业主告上法庭。昨日,市中院发布2015年合肥十大案例,合肥信旺·华府骏苑小区系列纠纷案也位列其中。据了解,目前仅蜀山区法院就受理了2000余件涉大唐置业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及委托合同纠纷案。

2011年4月20日,原告郝某某、张某某与被告合肥大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商铺,建筑面积22.23平米,总房款为481572.05元,并对交付时间、登记备案、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明确。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双方并为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了网上认购备案手续。2014年双方就合同项下商铺的交付、大唐公司因延期交房应负担的违约金及款项的结算签订了“信旺·华府骏苑交房结算明细表”,双方确认原告实际已付房款481572元,复测面积22.64㎡(合同面积22.23㎡),被告大唐公司应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91210元,原告应补房屋面积差价款8882元及办证费30542元。冲抵应付违约金后,大唐公司尚欠逾期交房违约金51786元。同日,大唐公司向原告出具交房结算欠款专用凭单,确认欠原告51786元,并承诺于2014年8月7日起三个月后付款。

至今,大唐公司未为原告代办案涉房屋产权证,也未支付结算明细表项下剩余欠款,原告遂将大唐公司诉至法院。

蜀山区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理应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故判决被告大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为原告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并支付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51786元。

据了解,2015年6月以来,合肥信旺﹒华府骏苑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合肥大唐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因房产证办理、经营管理费支付引发的诉讼纠纷不断增多,目前仅蜀山区法院就受理了2000余件涉大唐置业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及委托合同纠纷案。

蜀山区法院法官介绍,当前,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出售后再抵押、抵押后再出售、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房产证、逾期支付经营管理费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由此引发的各种法律问题相互交织,异常复杂,如何处理好此类案件,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成为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一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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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支付 纠纷案 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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