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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获刑15年


来源:北京青年报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月12日上午对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受贿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法庭认定被告人李东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李东生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原标题: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获刑15年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月12日上午对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受贿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法庭认定被告人李东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李东生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1月12日,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受贿案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认定李东生犯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李东生当庭表示不上诉。

2015年10月14日,天津市二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李东生受贿一案。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李东生利用其担任中央电视台副台长,公安部副部长等职务的便利条件,为北京雷明顿广告发展中心某实际控制人、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11个单位和个人,在获取广告代理权、调动工作、案件处理、户口办理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98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李东生的刑事责任。

开庭近3个月后,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3年,李东生在担任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公安部党委委员及副书记、公安部副部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王海洲等人在调动工作、代理广告、迁移户口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赵力夫等人在重大责任事故处理、电视节目录制播出、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2008年至2013年,李东生直接索取、非法收受或通过其弟李福升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98万余元,其中李东生收受482万余元,李福升收受1716万余元。案发后,李东生主动交代了侦查机关未掌握的其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的多起事实,其个人所收受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或退回。

法院认为,案发后,李东生主动交代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多起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积极退缴其个人所获赃款赃物,认罪悔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媒体人出身的公安部副部长

现年61岁的李东生是山东诸城人,1975-1978年在复旦大学新闻系就读,毕业之后被分配到中央电视台工作。在央视,年轻的李东生从摄影记者干起,逐渐晋升,历任中央电视台新闻部时政组副组长、政文部副主任、新闻采访部副主任和主任、新闻中心主任。1993年李东生担任央视新闻中心主任后,他领导创办并长期主管过《东方时空》、《焦点访谈》等当时颇具探索性的新闻评论栏目,领国内舆论监督之先。1995年,在进入央视的第17个年头,李东生成为中央电视台副台长。

从进入央视到2000年7月上调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任副局长,这22年时间里,中共十二大、十四大、十五大及邓小平逝世、香港回归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中,都能看到李东生的身影。凭借多年在电视新闻领域的积淀,2007年,李东生获得第二届全国优秀新闻工作的最高奖韬奋奖。

2009年10月,在没有任何征兆下,李东生突然转岗到公安部任副部长。公开资料显示,他的警号为000003,副总警监警衔,在公安部部领导序列里排名仅次于部长和常务副部长。2010年8月,他还兼任国家亚运安保协调小组组长。

根据中纪委的通报,李东生案发之前的职务是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

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是中共中央委员会综合协调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机构,该小组由公安部、中宣部等部门官员组成。在进入公安部前,李东生长期在宣传系统工作,自然地接过了这个正部级职务。

2013年12月16日,公安部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意见,李东生传达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这也是公开资料所能查到的李东生最后一次公开露面。

4天之后,中纪委通报,李东生被调查。

本组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标签:李东生 中院 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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