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男子为700元工资开水泼班长脸 赔7万药费


来源:人民网

湖北十堰某厂一工人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代价,因工作问题被车间考核,扣掉700余元工资,他认为是班长与其过不去,将一杯开水泼在班长脸上,致人轻伤被刑拘,赔偿7万元医药费。工厂职工得知此案后,纷纷感叹“鲁莽动粗不划算,打架成本真高”。

原标题:为700元工资开水泼他人脸 赔7万药费负刑责成本高

人民网十堰12月23日电 湖北十堰某厂一工人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代价,因工作问题被车间考核,扣掉700余元工资,他认为是班长与其过不去,将一杯开水泼在班长脸上,致人轻伤被刑拘,赔偿7万元医药费。工厂职工得知此案后,纷纷感叹“鲁莽动粗不划算,打架成本真高”。

2015年8月26日9时,十堰东岳公安分局中区派出所接辖区工厂报案,车间工人因扣发工资,用开水将同事面部烫伤,伤者被送往医院。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及时将违法行为人控制并展开调查。

经查:8月26日8时,某公司工人柳某(化名,男,40岁)在车间看到自己的工资条,见被扣七、八百元工资,转身到所在班组办公室,找到班长曹城(化名,男,现年51岁),问凭什么扣他的工资?曹城说是按工厂规定经车间考核决定扣的钱。柳某嫉妒班长调级加薪,想到自己既未调级又没加工资,还被安排节假日值班,就只是没接车间电话就扣钱。柳某很生气,顺手抄起曹城办公桌上盛满开水的不锈钢杯子,将开水迎面泼在曹城脸上,曹城顿时面部红肿,柳某又上前朝曹的脸上打了一、两拳。随后,二人被在场的同事拉开。随后曹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法医鉴定:曹城面部烫伤构成轻微伤;角膜斑翳构成轻伤二级。目前,仍在治疗中。

案发之后,柳某心情低落郁闷,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被取保候审,后悔自己当时鲁莽冲动行为,积极配合对曹城伤情治疗,已赔偿药费7万元。

目前,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柳某依法处理。(刘道西 任中举)

[责任编辑:PN060]

标签:柳某 伤者 曹某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0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