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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原副市长李喜出庭受审 被指受贿1827万余元


来源:新华网

12月8日下午,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昆明市原常务副市长李喜受贿一案。被告人李喜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827万余元。$$$$$$$$source=spider|!|loc=昆明市|!|channel=news|!| publish=editor

资料图:李喜

原标题:昆明原副市长李喜出庭受审

12月8日下午,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昆明市原常务副市长李喜受贿一案。被告人李喜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827万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1996年至2014年期间,李喜利用其担任昆明市官渡区关上镇镇长,安宁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昆明市副市长职务之便利,为他人在获取工程项目、职务晋升、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徐某、叶某等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827万余元、美元13.2万元、欧元3万元以及价值33万元的钻石、价值27.66万元的金块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喜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喜受贿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当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等有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并发表了各自意见。李喜对被指控受贿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最后陈述。

庭审历经近4个小时后结束。被告人亲友、群众代表近200人旁听了庭审。

法庭宣布该案择日宣判。

李喜简历:

李喜,男,汉族,1962年12月生,云南昆明人,大专,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

曾任:

昆明市官渡区福海办事处副主任;

官渡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官渡区关上镇党委副书记;

官渡区关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官渡区委办公室主任;

官渡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安宁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市长;

安宁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04—2008.07安宁市委书记;

2008.07昆明市副市长、党组成员、市掌鸠河引水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局长,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4.06昆明市委常委、副市长。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PN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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