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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6100万元司法救助金救助千余案件受害者


来源:新华网

据了解,在国家没有设立司法救助制度之前,河北在2010年前后设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涉法涉诉救助资金。不过那时候救助的资金和对象都比较有限。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4年,河北累计发放救助金6000万元。而在今年设立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之后,河北发放的救助金规模就已经超过了前四年的总和。

原标题:河北:6100万元司法救助金救助千余案件受害者

国家司法救助效果初步显现——

河北:6100万元司法救助金救助千余案件受害者

新华网河北频道12月8日电(袁志广)家住张家口宣化区的杨凤(化名)至今无法忘怀司法救助金帮她渡过难关的事。

“如果当时没有那3.5万元司法救助金和区委政法委的帮助,我们姐妹俩可能都生活不下去了。”杨凤说,正是由于司法救助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才让她绝处逢生。

父母双亡 3.5万元司法救助帮姐妹渡难关

杨凤的不幸遭遇还要从2009年说起。那一年,杨凤的父母驾驶农用车外出突遭车祸,双双身亡。不但如此,在救治过程中还欠下了大量债务。那时,杨凤刚毕业还没找到工作,她的妹妹还在读书。

然而更为严酷的一个事实是,由于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也是农民,没有多少财产,使得法院判决的赔偿无法执行,杨凤姐妹俩生活陷入困顿。

宣化区委政法委在开展司法救助过程中,听说了杨凤姐妹的悲惨遭遇,随后对姐妹俩开展了定向帮扶。不仅为这对姐妹申请到了3.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还通过社会招募,为姐姐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与此同时,宣化区委政法委还为妹妹找了一所寄宿制学校,免除各项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让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宣化区曾先后三次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正是当地各机关单位齐心协力的帮扶,才让杨凤姐妹的生活重入正轨。

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已在全国基本建立

杨凤遭遇困境而后受到救助,其实是一个缩影。“随着司法救助制度的完善,将会有更多的案件受害人得到帮助。”河北省委政法委信访处调研员王庆侠表示。

据了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2014年1月,中央政法委、财政部等6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

该《意见》明确,对受到犯罪侵害导致死亡、重伤、严重残疾、急需医疗救治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受到打击报复的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人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等,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

“‘六部委文件’下发后,河北也先后制定印发多个文件,明确了司法救助的具体实施办法、救助条件,细化救助审批发放流程,建立了规范、可操作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王庆侠表示。

中央政法委提供的资料显示,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两年来的努力,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目前已在全国基本建立起来。

河北司法救助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司法救助制度的建立,也让各地司法机关更有条件实施救助。“今年以来河北发放6100万元司法救助金,救助了1131个案件的受害者。”王庆侠表示。

据了解,在国家没有设立司法救助制度之前,河北在2010年前后设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涉法涉诉救助资金。不过那时候救助的资金和对象都比较有限。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4年,河北累计发放救助金6000万元。而在今年设立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之后,河北发放的救助金规模就已经超过了前四年的总和。

“目前河北省11个设区市,175个县(市、区)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河北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河北省司法救助经费目前还有一定缺口,不过这部分经费由财政保障,所以未来的救助力度会越来越大。

“司法救助对于缓解信访冲突、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方面起了非常大的作用。”行唐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孙辉表示,他作为司法工作的基层工作人员,接触过许多信访案件,案件当事人胜诉却遭遇“执行马拉松”,是“信访不信法”的一个重要原因。

“除了法院判决执行难,频发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也是造成信访案件的主要原因之一。”王庆侠表示,对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实施国家司法救助,能够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回归正常的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上述说法也得到了印证。“司法救助对于平息纠纷作用很明显,原来我们接访大厅一天最多能来500多个上访的,现在接访大厅接待上访的人数明显下降了。”石家庄市涉法涉诉接访中心主任王辉表示。

国家司法救助未来将更加公开透明

“从基层工作实际来看,司法救助最大的问题依然是经费不足。”王庆侠表示。

本网采访过程中,多位基层司法工作者也表达了同样的心声。他们表示,随着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一些刑事案件、民事侵权案件,因案件无法侦破、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致使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得不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不断增多。

他们认为,仅靠一省、一地解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经费保障问题,还有一定困难。他们建议,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便更好地发挥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作用。

除了经费保障问题,“在实际的司法救助过程,我们发现仅靠一次性的司法救助还无法让案件当事人回归正常生活,像张家口宣化区的那个案件一样,通常需要司法机关协同各级政府来统筹解决。”王庆侠表示,不少基层司法工作者希望,国家能够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来解决上述问题。

事实上,基层司法工作者的呼声,已经引起中央的重视。下一步,中央政法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诉讼费减免、社会救助等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各项救助政策的集合效应,确保当事人实际困难得到妥善解决。

不但如此,中央政法委还要求,各地政法机关、财政部门将建立救助资金动态调整机制,细化各类案件的救助标准,缩短救助审批和资金发放时间,探索建立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救助机制,不断提高救助水平,努力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享受及时、公正、公开救助。

显然,更加公开、公正、透明的国家司法救助新时代正徐徐开启。

标签:政法委 信访 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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