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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发现青蒿素外国人赚钱


来源:羊城晚报

屠呦呦获得2015年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后,人们对青蒿素产生了浓厚兴趣,其中一些看法流传较广。例如,有人认为青蒿素是中药,因此,屠呦呦获奖证明了中医药的胜利;还有人认为青蒿素是中国发现和提取的,靠青蒿素的生产不仅可为中国赢得名声,同时也能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等等。事实究竟如何?

原标题:中国人发现青蒿素外国人赚钱

广西柳州市种植的优质青蒿

昆明制药集团开发的蒿甲醚注射用抗疟药,是中国第一个国际注册药品

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展示青蒿素样品

本版撰文/张田勘 本版统筹/梁力

屠呦呦获得2015年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后,人们对青蒿素产生了浓厚兴趣,其中一些看法流传较广。例如,有人认为青蒿素是中药,因此,屠呦呦获奖证明了中医药的胜利;还有人认为青蒿素是中国发现和提取的,靠青蒿素的生产不仅可为中国赢得名声,同时也能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等等。事实究竟如何?

青蒿素药物是西药不是中药

青蒿素是从植物青蒿(又称臭蒿和苦蒿,属菊科一年生草本植物)提取的化学物质,是由15个碳原子、22个氢原子和5个氧原子组成的化合物(分子式为C15H22O5)。

现在国际上认定使用的青蒿素药物主要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和认证使用的蒿甲醚A+B和青蒿琥酯两种复方成药,世界卫生组织每年拨款采购这两种药,使用于像非洲等疟疾重灾区。无论是蒿甲醚A+B还是青蒿琥酯,在药物的性质和使用说明上都注明,它们归属于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药)类。

一般而言,药物分为原料药、化学药、生物制药等几大类,原料药的称呼主要相对于制剂来说的,中国的中药很多就是原料药,原料药在我国医药产业结构中约占60%。而化学药又分为化学合成药和天然化学药。

化学合成药分为无机合成药和有机合成药。无机合成药为无机化合物,如用于治疗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的氢氧化铝、三硅酸镁等;有机合成药则是由基本有机化工原料经一系列有机化学反应制得的药物,如阿司匹林、氯霉素、咖啡因等。

天然化学药按其来源,可分为生物化学药与植物化学药两大类。抗生素一般系由微生物发酵制得,属生物化学药范畴。

植物化学药则是从植物中提取的化学物质制成的药物,蒿甲醚A+B和青蒿琥酯就是植物化学药。所以,青蒿素的成品药是植物化学药,而非中药。

蒿甲醚为青蒿素的衍生物,抗疟活性比青蒿素大6倍,对疟原虫红细胞内期具有强大且快速的杀灭作用。

青蒿琥酯则主要用于脑型疟疾、黄疸型疟疾及各种危重疟疾的抢救,也用于间日疟及耐氯喹脑型疟疾(恶性疟)的治疗,具有速效、高效、低毒等特点。

发现和提取青蒿素的艰难之路

青蒿素的研制源于上世纪60年代美越战争期间。

越南地处热带,是疟疾终年流行的地区。上世纪60年代,传统的抗疟药氯喹及其衍生药对越南流行的疟疾已经基本无效。美越战争期间,越南和美军部队都因疟疾侵袭,战斗人员大量减少。1965年,在越美军的疟疾年发病率高达50%;1967年到1970年,4年中感染疟疾的美军人数竟有数十万人。

疟疾在当时的中国也是一种恶性传染病,1969年到1971年是高发年,其中1971年就有4000多万人感染。

当时,越南方面向中国请求援助新一代抗疟疾药物,于是,中国在1967年5月23日由解放军总后勤部和国家科委在北京召开会议,组织全国60多家科研单位协力攻关,并制定了三年科研规划,称为“523项目”。参与者有全国7个省市的60多家科研机构,科研人员超过500名。

在中药的故乡,科研人员的研究方向,首先聚焦于植物和中药上,因为自然界中很多植物都对疟原虫有杀伤力。如胡椒对疟原虫的抑制率就达到84%。但后来发现,胡椒只能抑制疟原虫的裂变繁殖,灭杀效果却非常不理想。

1972年,全国抗疟疾药物研究会召开,在这次会议之前,国内的科研机构已筛选出4万多种抗疟疾的化合物和中草药,被寄予厚望的是对疟原虫抑制效果极明显的常山和鹰爪;仙鹤草、陵水暗罗等十余种中草药对疟原虫的抑制率也达到了80%到90%。但是,屠呦呦在会上汇报了青蒿乙醚提取物的抗疟效果能达到100%,于是,青蒿素被锁定为研究新一代抗疟疾的核心对象。

青蒿素为何没有申请专利?

对于青蒿素的一个普遍评价是,当时中国没有申请专利,错失了依靠知识产权来获得的巨大经济效益的机会。产生这个遗憾有两方面原因:一是青蒿素的研究最初是出于军事目的;二是人们不熟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专利意识几乎是零。研发出来的青蒿素药物除了在国内使用,几乎是无偿用于支援越南和东南亚国家。直到10多年后的1985年,中国首部《专利法》才正式开始实施。

由于没有专利意识和专利制度,中国的研究人员在上世纪70年代,就在学术刊物上毫无保留地公开了青蒿素的资料和秘密。例如,1977年研究人员在《科学通报》上介绍了青蒿素的化学结构。1976年青蒿素的结构测定结束后,研究人员又在《化学学报》发表论文《青蒿素的结构和反应》。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的周维善研究小组,经过5年潜心研究,于1984年实现了青蒿素的全合成,人工合成的青蒿素与天然青蒿素完全一致。随后,《青蒿素及其一类物结构和合成的研究》的论文又发表在《化学学报》上。

新闻媒体也不甘落后,陆续报道了青蒿素的整个发明过程。1978年6月17日,《光明日报》就在头版头条报道了青蒿素研制成功的消息,说这是“继国际上治疗疟疾的王牌药物——氯喹后的一个新的突破”。

1978年6月18日,《光明日报》又刊发长篇报道《深入宝库采明珠——记抗疟新药“青蒿素”的研制历程》,对青蒿素的研制过程做了全面解读。这篇通讯将中国中医科学研究院出于保密的需要而刻意隐瞒的青蒿素研究单位和青蒿素药用途径等信息曝光。之后,其他媒体也报道了青蒿素的所有信息。

全面公开青蒿素的信息后,实际上就失去了在国内外申请专利的可能。现在回过头看,青蒿素未申请专利是历史和意识局限的必然,当然也是一种遗憾。

国产青蒿素成品药占全球份额极少

一项统计表明,中国以青蒿素为原料所制成的成品药,在全球市场上的份额只占3%左右,这完全不符合一个发明和提取了青蒿素国家的身份和地位。这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原因在于:药物要打入全球市场,是要通过世界卫生组织和西方国家制定的药物质量认证标准的,尽管中国目前一些药企能生产效果很好的青蒿素成品药,但很少能获得这些机构的质量认证,所以国产的青蒿素成品药很难进入国际市场。

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启动了药品预认证(PQ)项目,主要针对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三大世界流行疾病的药物,目的在于通过对申请药企及产品的审核,确保国际基金采购药品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世界卫生组织药品预认证标准对GMP(生产制造)和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比国内现行的药品认证标准高出一筹,许多中国药企的产品由此被排除在国际市场之外。

无奈之间,中国药企只能转而求次,靠卖青蒿素原料挤进国际市场,以求分得一杯羹。从2004年起,世界卫生组织每年拨出两亿美元,用于采购蒿甲醚A+B和青蒿琥酯两种复方成药,资助世界疟疾重灾区实施青蒿素综合疗法,但这个资助计划同时需要疟疾受害国(主要是非洲国家)政府认可。

这种双重认可的核心便是药品预认证,率先获得青蒿素类药物双重(世界卫生组织和进口国政府)认可的是瑞士诺华和法国赛诺菲制药公司的产品。

由于中国药企实行的是本国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而非国际认可的质量认证标准,所以国产成品药难以拿到进入国际市场的许可证。无奈之下,中国药企只好“借壳上市”。例如,中国两家药企华立和复星能大量生产蒿甲醚A+B和青蒿琥酯复方成药,但由于没有药品预认证,只能主动与诺华和赛诺菲合作,以换取自己的产品能通过对方的准入证进入国际市场,同时也换取对方对自己青蒿素原料的优先采购权。

此外,一些急于依靠青蒿素进入国际市场的国内药企,也将大量青蒿素原料销售给诺华和赛诺菲,中国供应的原料曾占这两家国际制药巨头青蒿素原料来源的90%。所以,中国的青蒿素产业实际上是在为国际制药巨头打工,后者获得的利润是中国的10多倍。

在青蒿素价格最高时期,一吨青蒿素能卖到800万元人民币,但青蒿素的成品药如青蒿素琥酯、双氢青蒿素、蒿乙醚、蒿甲醚的售价却达每吨1.3亿元人民币,两者的差距为16倍之多。

青蒿素原料和成药销售利润比例一般为1∶20。例如2004年,世界卫生组织向赛诺菲采购3000万人份的复方蒿甲醚,价格为2.4美元/人份,一共花费7200万美元。在这笔买卖中,提供原料方的中国只能获得360万美元的份额,而赛诺菲则能获得6800万美元的份额。

所以,青蒿素“借壳上市”的结果不是双赢,而是我们获得蝇头小利,外国企业获得的是90%以上的利益。在中国药企中,碰到青蒿素这类尴尬的,并非个案。

国产成品药走向世界路途遥远

要获得世界卫生组织的药品预认证,必须符合国际上公认的药品生产和产品质量审定的标准,例如ICHQ7A体系和21世纪药品CGMP。

以ICHQ7A体系为例。1990年,为了对药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进口等进行国际统一标准审批,形成国际通用的药品注册制度,美国、欧盟和日本三方的政府药品管理部门和制药行业,召开了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议(ICH),会上通过了ICH文件,从质量、安全性、有效性和综合学科4方面为药物制定了注册标准,叫ICHQ7A体系。

ICHQ7A体系与中国药物GMP的验证标准有很多不同,其中ICHQ7A的产品质量评审要求就比中国的GMP高出许多,像ICHQ7A有关验证工作一共有28项,而中国GMP验证只有4项。

此外,ICH文件中的“药物警戒计划指南”是美、欧、日药品风险管理的基础性文件,目的在于保障药物安全,上市药品必须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美国、欧盟和日本等17个制定ICH文件的国家,制药工业产值占了全世界的80%,研发费占了全世界的90%,并集中了国际上最先进的药品研发和评审技术和经验,它所制定的ICHQ7A体系,代表了当今世界的最先进水平。

中国要想让青蒿素等药品进入国际市场,就需要按国际规则来办事,通过ICHQ7A标准,拿到成品药进入国际市场的药品预认证(PQ),而不是只求坐稳青蒿素原料供应商的交椅。当然,要通过ICHQ7A标准,药企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技术水平、工艺水平和管理能力,在这一点上,我们的药企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不少差距。

现在,就连印度的青蒿素仿制成品药,有部分已获得了世界卫生组织的药品预认证(说明印度药企的研发、生产、管理能力已达相当水准),诺华的国际市场份额也开始受到它的挤压,现已下降到不足30%,而中国的份额则只有3%(目前中国只有一家企业通过PQ认证)。

因此,中国药企如果不下狠工夫提升自己的能力,就会在青蒿素产业中长期或永远被边缘化,这是发现和提取青蒿素并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的国家不应出现的事情。

张田勘

标签:青蒿素 药企 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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