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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发布五起案件


来源: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宋洁)昨晚6时,西安市纪委接连发布5起案件,均由灞桥区纪委立案查处。

原标题:市纪委发布五起案件

本报讯(记者宋洁)昨晚6时,西安市纪委接连发布5起案件,均由灞桥区纪委立案查处。

日前,灞桥区纪委对区城管执法局局长王建忠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王建忠违反廉洁纪律,于2011年4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在公务接待中,安排并同意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场所费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灞桥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建忠党内警告处分。

灞桥区纪委对狄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主任刘恩广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刘恩广违反组织纪律,于2007年4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滥用职权,违规申报公益性岗位,致使国家资产严重流失;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灞桥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刘恩广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

灞桥区纪委对新合街道新合村党员王平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王平于2014年3月,非法占用耕地违规建房,且面积较大,违纪情节严重且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灞桥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平开除党籍处分。

灞桥区纪委对红旗街道三殿村党支部书记刘斌、村委会主任刘剑军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刘斌、刘剑军违反廉洁纪律,于2006年至2013年期间,违规划拨宅基地并收取村民赞助费,在村账上报销个人电话费。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灞桥区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刘斌、刘剑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灞桥区纪委对灞桥街道熊家湾村党员尤红武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尤红武于2012年3月12日,与村民周某某言语不和发生口角,引发肢体冲突,致周某某二级轻伤,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损害了党员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灞桥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尤红武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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