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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昌案刘忆如提上诉 民进党:显然不知悔悟


来源: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10月30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针对前“经建会主委”刘忆如就宇昌案提出上诉声明,民进党发言人黄帝颖29日表示,刘忆如两年前在台北地检署的说法,与今年在台北地方法院的证词完全不同,辩词前后矛盾,昨日发布的声明稿竟然又再次说谎,谎话连篇,显然是不知悔悟。

原标题:宇昌案刘忆如提上诉 民进党:显然不知悔悟

华夏经纬网 2015-10-30 09:51:17

华夏经纬网10月30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针对前“经建会主委”刘忆如就宇昌案提出上诉声明,民进党发言人黄帝颖29日表示,刘忆如两年前在台北地检署的说法,与今年在台北地方法院的证词完全不同,辩词前后矛盾,昨日发布的声明稿竟然又再次说谎,谎话连篇,显然是不知悔悟。

据报道,黄帝颖指出,根据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的新闻稿,判决理由当中明确提到,刘忆如在法院上承认自己曾在2011年12月11日晚间指示助理,在“TaiMed Inc.投资会说明书”上,用便利贴注记“此份文件为96年3月31日于台北市举行的TaiMed Inc.投资会说明书”等文字,显见将8月的文件日期变造为3月,根本就是刘忆如指示助理所为。

黄帝颖质疑,在台北地检署2013年3月14日的不起诉理由当中,检察官采信“刘忆如秘书可能用纸条浮贴备注于文件上,影印后就变成像原始文件”的说词,因此认定刘忆如没有犯罪故意,而刘忆如也在昨日的声明稿当中,延续两年前在北检的说法,撇清责任说是“同仁对其中一份没有日期的英文说明书,做了日期的误判”,等于推翻今年在北院承认是自己指示助理变造文件日期的证词,显见刘忆如在北检与北院的辩词前后不一,谎话连篇,犯后毫无悔意。

标签:台北 刘忆如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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