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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人被骗婚检察院助其维权


来源:法制日报

犯罪嫌疑人陈国英以骗婚为由骗取68岁的邓老汉5.4万元,不仅危害了老年人的财产安全,更使其心里蒙上了一层阴影,在当地影响较为恶劣。于是,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控申科等部门检察官特地来到到该区指前镇开展送法进乡镇活动,围绕老年人如何应对常见的人身伤害、如何防范财产诈骗以及受侵害后如何快速准确地寻求救助进行维权三个方面,为乡镇老年人进行警示案例分析和法律知识讲解,就老年人提出的老年人再婚权利、遗产分割等问题,检察官们一一细心解答。

原标题:六旬老人被骗婚检察院助其维权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马超 本报通讯员 冯玉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68岁的邓老汉丧偶多年,独子又在外打工,自己一人无比寂寞,便想着找个老伴共享晚年。今年年初,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自称叫张丽娟(真名陈国英)的女子,谁知竟被她陆陆续续骗走5.4万元,而后再也没了踪影。邓老汉报警后,陈国英及其同案犯姐姐陈妹被抓获归案。

1975年出生的陈国英,小学文化,家住溧阳市天目湖镇南钱村,2006年结婚,并育有一子。陈国英平时喜欢赌钱,输了不少钱,为了还债,陈国英以老公车祸死了为由,2014年底请熟识的金坛区指前镇人王某帮忙介绍对象。2015年初,王某打听到同镇的邓老汉丧偶多年,想找老伴,就将陈国英介绍给了邓老汉。

陈国英带着姐姐陈妹到邓老汉家吃了饭,邓老汉见了陈国英感觉很好,临走的时候在陈国英的要求下,给了陈国英和其姐姐500元车费。之后陈国英联合陈妹,以她因老公出车祸时候看病借了婶婶一万两千元,需要还钱为由,骗得4000元;以自己女儿被老板骗了发生性关系,打官司需要钱为由,骗得3万元;以姐姐的儿子要娶老婆为由,骗得2万元。后她又以同样的手段骗取了金坛区薛埠镇李老汉4500元。

2015年7月1日,金坛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特别关心邓老汉情况。考虑到邓老汉年龄偏大,承办人亲自到案发地走访,向被害人邓老汉送达了被害人告知书,并告知了其权利义务。一边了解退赔事宜,一边积极做好受害人情绪安抚等工作,向邓老汉进行法制教育,加强老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015年7月4日,因犯罪嫌疑人陈国英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诈骗罪,具有社会危险性,金坛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批准逮捕。2015年9月14日,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以陈国英涉嫌诈骗罪向该区法院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陈国英以骗婚为由骗取68岁的邓老汉5.4万元,不仅危害了老年人的财产安全,更使其心里蒙上了一层阴影,在当地影响较为恶劣。于是,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控申科等部门检察官特地来到到该区指前镇开展送法进乡镇活动,围绕老年人如何应对常见的人身伤害、如何防范财产诈骗以及受侵害后如何快速准确地寻求救助进行维权三个方面,为乡镇老年人进行警示案例分析和法律知识讲解,就老年人提出的老年人再婚权利、遗产分割等问题,检察官们一一细心解答。

活动现场,被害人邓老汉也来到现场,不仅感谢了检察机关的帮助,还以自身的案例教育在场的老年人,提醒老年人建立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标签:老汉 老年人 老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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