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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市一居民捡到财物据为己有 警方出面如数奉还


来源:亚心网

办案民警赵警官也发出了提示:“捡到他人的钱物,应该及时上交公安机关,如果私自据为己有,不但会面临道德的谴责,如果数额巨大,还将构成侵占罪,得不偿失。”

原标题:新疆昌吉市一居民捡到财物据为己有 警方出面如数奉还

亚心网讯(记者任燕陶)捡到别人的钱物随意消费也是一种犯罪。10月19日,记者从昌吉市公安局延安北路派出所获悉,他们成功破获了一起捡到老人钱包后据为己有的案件。

近日,家住昌吉的陈老太太在逛超市时,不慎将自己的钱包丢失,她的钱包里装有银行卡、社保卡等重要卡片,还有3000多元的现金,着急上火的陈阿姨当即报警,希望借助警方的力量能够帮她尽快追回损失。

延安北路派出所接到陈阿姨的报警后,马上出动警力进行侦查。办案民警赵警官第一时间调取了事发超市的监控录像,发现陈阿姨的钱包在遗失后被另一名年龄约50岁左右的女性捡走。民警发现这一重要线索后马上对陈阿姨的相关卡片信息进行侦查,发现她的社保卡已经被刷卡消费600多元,消费地点在红星东路的一家药店。

民警找到这家药店后,调取了监控视频,发现使用社保卡的人正是超市里捡到陈阿姨钱包的张某,因为陈阿姨的社保卡没有设密码,所以她直接使用了社保卡刷卡买药。最终通过警方侦查和协调,锁定了嫌疑人张某。

原来张某在捡到陈阿姨的钱包后,就想将钱财据为己有,她不但使用了陈阿姨的社保卡消费,还花光了钱包里的3000多元现金。

在接受警方的教育后,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归还了消费使用陈阿姨的所有钱物。

办案民警赵警官也发出了提示:“捡到他人的钱物,应该及时上交公安机关,如果私自据为己有,不但会面临道德的谴责,如果数额巨大,还将构成侵占罪,得不偿失。”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标签:民警 破获 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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