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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提高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


来源:亚心网

亚心网讯(记者张冬梅)昨日,记者从乌市民政局了解到,乌市再次提高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护理费标准。新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原标题:乌鲁木齐提高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

亚心网讯(记者张冬梅)昨日,记者从乌市民政局了解到,乌市再次提高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护理费标准。新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具体为: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从1981.2元/月提高至2112元/月;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从1585元/月提高至1689.6元/月;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从1188.7元/月提高至1267.2元/月。

标签:乌市 因公 张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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