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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废除杀人犯罪25年公诉时效限制


来源:法制日报

根据新的修正案,韩国现行的杀人犯罪25年公诉时效将永久废除,只要是故意致人死亡触及了最高刑罚“死刑”的杀人犯罪案件都不再有公诉时效,无论逃匿多久直到抓捕归案才能宣判案件终结。可以说,“泰完法案”将永久剥夺杀人犯罪分子企图重获“自由”的“护身符”。

原标题:韩国废除杀人犯罪25年公诉时效限制

7月24日,韩国国会以199票赞成、0票反对、4票弃权通过了一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根据该修正案,韩国现行的25年杀人犯罪公诉时效将被废除,今后杀人犯罪案件将被永久追诉直到破案为止,换言之,公诉时效将不再是杀人犯罪分子的最后一道护身符。

“泰完案”引发公诉时效大讨论

按照诉讼时效的立法宗旨,为维持法律的稳定性,根据犯罪性质的不同,均规定了相应的诉讼时效。即在侦查缉拿犯罪分子期间,若因其犯罪证据在一定时间内无法侦查搜集到,该侦查期间犯罪分子东躲西藏的逃匿生活,也可视为对犯罪分子的变相惩罚,超出相应规定时限,对其犯罪行为不再追究。

韩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也同样引入了诉讼时效的立法制度。根据规定,韩国杀人犯罪的诉讼时效为25年、盗窃10年、强奸10年(情节严重者15年),放火15年。其中杀人犯罪的诉讼时效以前曾是15年,《刑事诉讼法》经2007年重新修改后,其期限延长为25年,并规定2000年以后发生的杀人案件均适用25年的诉讼时效期。

根据韩国警察厅的统计资料显示,过去5年间,全国约有78000件案件因超出诉讼时效不得不停止侦查,被迫结案,犯罪嫌疑人因此也获得“自由”。其中被列为“四大重大犯罪”的杀人、盗窃、强奸、放火共有91件,而杀人案件为12起。

对于犯罪公诉时效问题,近期却因曾轰动全国的“金泰完遇袭案”成为大家关注讨论的话题。随着“泰完案”诉讼时效的临近以及受害者亲属十几年的不断诉求抗争,再次引起韩国舆论与民众的支持与同情,从而针对杀人犯罪诉讼时效是否应废除问题也展开了一场大讨论。

1999年5月20日在韩国大邱,当时年仅6岁的金泰完小男孩在去学校途经某胡同口时,突遭不明身份犯罪分子浇泼硫酸,在接受49天的治疗后因病重不治身亡。案发后,韩国司法机关立即成立侦查本部进行立案侦查,但没能找到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可靠证据。2013年在其亲属与社会市民团体的请愿下,司法机关再次展开调查,但仍无果而终,因此检方在没有得到客观证据的情况下无法提出公诉。就在该案公诉时效即将结束的4天前,即2014年7月4日,泰完的父母因不满检方不提出公诉的决定,而直接提出“裁定申请”,要求将案件直接提交法院审判。但无奈,“裁定申请”被驳回。之后,泰完的父母又提出抗诉,最近又被韩国大法院驳回,至此该案被迫终结。

因当时年幼的小泰完惨遭泼硫酸致死,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与同情。该案近期因诉讼时效问题而被迫结案后,社会上对于“查办罪行极其恶劣的(杀人、放火等)犯罪分子是否应取消公诉时效的热议也进一步发酵。

今年3月,韩国在野党新政治民主联合议员徐瑛教最先在国会发起提议,呼吁废除杀人犯罪公诉时效。当时经朝野双方协商后,却未能达成协议。但随着该案“裁定申请”抗诉被韩国大法院驳回后,在7月的临时国会中该修正案再次被提起,并获得国会法律司法审查委员会的认可,最后在24日召开的全体会议上终获正式通过。因该修正案因“金泰完案”而提起,于是此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又被称为“泰完法案”。

杀人犯失去免责“护身符”

“泰完法案”在国会以零反对、高票赞成获得通过后,得到韩国社会的积极肯定。

新国家党(国会)院内发言人文正林在国会全体会议结束后表示,“国会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司法正义,保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在应对重大刑事犯罪方面,国家要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保护国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此次立法具有划时代意义,希望从今以后要让那些罪大恶极的杀人犯罪分子彻底断绝公诉时效‘护身符’的念想”。

“从维护法律稳定性的角度来看,保留公诉时效性是有必要的,但是对于杀人、强奸等反伦理、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还要加强诸如废除公诉时效等法律制裁手段。不能让‘公诉时效’成为受害者及其亲属诱发二次悲痛的法律制度”,国会安全行政委员会议员姜基润在“泰完法案”通过后也发表了如是看法。

根据新的修正案,韩国现行的杀人犯罪25年公诉时效将永久废除,只要是故意致人死亡触及了最高刑罚“死刑”的杀人犯罪案件都不再有公诉时效,无论逃匿多久直到抓捕归案才能宣判案件终结。可以说,“泰完法案”将永久剥夺杀人犯罪分子企图重获“自由”的“护身符”。

该法案生效后,即从2000年以后的杀人案件都将永久被追诉。对于该期间还未结案的杀人案件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其中,2003年“抱川杀害女中学生人质事件”与2004年“京畿华城杀害女大学生案”均因报案时间距离案发时间较久,且尸身不在第一案发现场等原因,很难找到有力的作案证据及目击证人,给案件的侦破带来极大难度。虽然案情一时难于突破,但此立法却为查明杀人真相提供了“时间”机会。

“金泰完遇袭案”虽然推动了韩国的司法改革,但是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法治原则,因“泰完案”在该法案获国会通过之前已过了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诉期限,而且韩国大法院也于上月末驳回了其父母提出的“裁定申请”抗诉,预示着“泰完案”将成为永久的遗憾。

另据韩国媒体报道,国会在审议此次修正案时,对于议员提案中有关强奸致死、暴力致死、伤害致死、杀害自己或配偶的直系亲属等犯罪行为的公诉时效问题却没有包含在其中。由于强奸致死等犯罪行为的公诉时效问题在诸如性暴力特别法、儿童虐待特别法等个别法案中另有体现,所以还需今后进一步研究和商讨。

警方将加大杀人罪侦查力度

据韩国《联合新闻》报道,杀人公诉时效废除法案在国会通过后,韩国警察对于今后如何加强杀人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也进入了着手准备阶段。

韩国警察厅24日表示,今后对于灭绝人性的杀人犯罪行为,无论花费多少时间与精力,都将追查到底,绝不让杀人犯罪嫌疑逃脱法律的制裁。韩国警察厅计划在16个地方警察厅成立专门的侦查团队,人员配备也从现在的50人扩充至72人,集中精力专门处理未破案件。对于案件较多的地方警察厅还要成立广域联合侦查队,构建科学的侦查系统,在妥善保管杀人犯罪现场物证、人证的基础上重新展开调查。

据韩国警察厅统计资料显示,结合此次国会通过的新法案,今后将把抱川杀害女中学生人质事件(2003年)、京畿华城杀害女大学生案(2004年)、光州加油站站长钝器杀人案(2005年)、大田佳阳洞杀害女教授案(2006年)、江原春川西川里饭店主人被杀案(2007年)、济州幼儿园老师杀人案(2009年)等11件杀人刑事案件作为今后立案侦破重点,力争还原事实真相,让杀人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要建立一套科学的侦查体系,尽快侦破杀人犯罪案件,让国民相信‘警察是其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神’”,韩国警察厅一位工作人员如是表示。

标签:侦查 犯罪嫌疑人 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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