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部署国庆假期间学校防控甲型流感工作
2009年09月25日 14:00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国庆节将至,针对近期黑龙江省学校聚集性“甲流”病例增多的情况,省教育厅昨天下发《关于做好当前和国庆长假期间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国庆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与管理工作。

指派专人登记放假学生去向

教育部门要求,放假前,学校要做好离校学生的信息登记工作,指派专人对学生去向、联系方式逐一进行登记。对家住外地的学生,要求其保留往返途中车、船、飞机票;学校要向学生发放体温自测表,要求学生离校期间做好体温自测和记录,返校后学校要搜集整理。学生在家出现发热现象,要立即到当地卫生医疗部门确诊、治疗,并报告学校,待症状消失后再返校。

卫生部门决定隔离观察学生是否放假

按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只安排分散的小型的活动,避免人群聚集;坚持做好留校学生的体温检测工作,一旦出现学生确诊病例,学校要按工作流程,保持与卫生部门的联系。

已发生疫情的学校,要做好患病、隔离观察学生节日期间的治疗和管理。对患病住院正在接受治疗的学生,节日期间,学校要派专人进行管理,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情绪稳定。对隔离观察的学生,学校要根据卫生、疾控部门的诊断和意见决定放假与否。

高校假期要准备3个隔离场所

对国庆期间拟不放假的学校,教育部门要求安排好在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坚持做好学生的体温检测工作并有清晰准确的记录。高校要准备3个隔离场所,即轻症病例治疗场所、发热待查隔离场所及密切接触者集中观察场所。如遇特殊困难及时向所在地政府报告,请求支援。

教育部门特别强调,发热观察人群应按疾控部门意见确定串课、离校与否。串课的学生回家后,要切实做到社区、当地疾控部门和学校都掌握学生情况。已经患病接受治疗的人群,学校要派专人做好节日期间的相关管理工作。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汪敏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