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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军官强迫士兵“用鼻子吸烟” 被判定属于滥施私刑
2009年12月28日 17:04环球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环球网记者于泽淼报道 韩国《中央日报》28日消息,韩国大法院27日推翻了原审法院对陆军某步兵师团主任士官金某(51岁)的无罪判决,将案件移送至高等军事法院重审。

金士官因于2007年涉嫌强迫兵长金某用鼻子吸烟,并对其他士兵滥施私刑而被拘留起诉。大法院裁判部解释道:“虽然金兵长等并没有受伤,但是他们感受到的精神压迫与伴随的肉体上的痛苦相比绝对不小,一定得看作是军刑法上的滥施私刑。”大法院此项判决表明,即使没有经受暴行,如果遇到难以忍受的精神方面的痛苦也将属于是滥施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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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泽淼   编辑: 高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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