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港、龙潭弊案二审开庭 扁喊冤自称不知情
2010年03月12日 22:46台海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台海网3月12日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审理龙潭购地与南港展览馆案,陈水扁于庭中主张,听取龙潭购地案报告,只是了解政策并无权限,南港案和龙潭案,他自始至终都不知情,但一审法官在龙潭案中,却依贪污将他判刑。

陈水扁表示,当初听取前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长李界木等人报告龙潭案,只是了解政策,毕竟科学园区兴建、土地取得,都不是他的权限,不能以他听取报告,就认定他有职权可以介入。

陈水扁更举近日台当局“卫生署长”杨志良请辞案为自己辩驳。他说,马英九17日将听取杨志良等人报告台湾健保费率是否调涨的民生议题,马英九也只是以台湾地区领导人身份了解政策内容,绝不等于有决定政策的权限。

此外,李界木出庭证称,曾到陈水扁官邸向陈水扁妻子吴淑珍报告龙潭土地的开发进度与困境。陈水扁答辩时,以“不速之客”称呼李界木,指李界木当天到官邸找吴淑珍,他刚好下班回家,应吴淑珍要求和李界木打招呼,才会想顺便向“不速之客”了解科学园区案进度。

合议庭于庭末谕知,下周将传讯所有被告出庭,继续审理。

二审   知情   龙潭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郭慧阳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